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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实施临近“半年考”,注册制发力点如何扩围、信披发生怎样变化、监管如何优化,专家和投资者这样说……

2020-08-10 07:47  来源:证券日报证事听公众号 杜哈哈

    作为实施20年以来的第二次全面大修,实施5月有余的新证券法在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等诸多方面,可以说做了较为明显的补充升级。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如果涉及某些重大事项,那么阶段性的提示公告必不可少。若从这一角度来看,由于新证券法事关整个资本市场,所以,其将满半年的阶段性“评分”又作何表现呢?

    今日,小编带着大家分别从全面推行注册制、强化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切实落实“放管服”要求等角度,一探究竟。

    注册制贯彻新证券法推行节奏

    明年有望向中小板和主板推进

    作为资本市场最重要的法治供给,新证券法强调全面推行、分步实施证券发行注册制度。截至目前,注册制已经从科创板平稳推进到创业板,注册制下的IPO也实现常态化。

    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截至8月9日,今年有75家企业登陆科创板,合计首发募资1394.73亿元,其中仅中芯国际一家IPO募资就高达532.3亿元。

    上交所数据显示,截至8月9日,目前有205家企业正在进行科创板IPO注册申请程序。其中,19家企业提交了注册申请,5家企业通过上市委会议,168家已问询,10家已受理,另外有3家处于中止状态。这205家企业拟首发募资合计1751.61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今年6月12日创业板试点注册制落地,深交所网站显示,截至8月9日,深交所已经累计受理363家创业板企业IPO注册申请,计划首发募集资金2324.84亿元。从进度上来看,其中18家注册生效,16家提交注册,6家通过上市委会议,处于已问询和已受理状态的企业分别有182家和135家,另有6家处于中止状态。

    综合来看,截至8月9日,科创板和创业板注册制下,拟IPO企业为568家,计划首发募资合计4076.45亿元。

    华泰联合证券执委张雷称,市场对于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推进的关注,目前主要集中体现在IPO业务上,实际上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同样也是实施注册制。目前配套制度齐全,接下来可能在再融资和并购重组上,实现注册制下常态化的审核,尤其是创业板。要注意的是,科创板作为一个新的板块,上市企业IPO已经募足了资金,企业进行大规模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应该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但是创业板注册制是存量和增量同时进行的改革,一些企业的再融资、并购重组是从原来的核准制平行切换到注册制,所以审核的着重点和效率,可能会有进一步的体现。

    谈及当前的注册制推广进度,张雷认为,如果今年创业板注册制试点平稳推进,能够达到预期,预计明年可能会推进到中小板和主板。

    强化上市公司信披充分、及时性

    投资者直呼“参考价值飙升”

    作为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新证券法中得以升级,并被系统地予以归纳总结。

    国信证券高级研究员张立超认为,合法合规的信息披露是注册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也是广大投资者能够进行正确投资判断的前提条件。无论是新证券法设专章规定信息披露制度,或是近日证监会时隔13年对上市公司信披办法进行修改,均体现了监管部门致力完善信息披露标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约束证券发行人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以及提升证券市场效率的根本目的,以此进一步净化资本市场环境、向投资者呈现最真实上市公司信息的核心诉求。

    结合证监会披露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6个月,证监会新增各类案件165件,办结154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证券犯罪案件和线索共59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98份,罚没金额合计38.39亿元。其中,包括对35家上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对24件未按规定披露此类重大信息行为立案调查。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营表示,新证券法实施后,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和监管的上市公司数量增加,其中既有财务造假、大股东挪用资金、违规担保等恶性案件,也有因不及时披露、选择性披露所引起关注的相对轻微案件。相信在新证券法对信息披露有关内容的进一步规范升级背景下,监管全方位、大力度的处罚覆盖整个资本市场,不仅能促进上市公司、发行人高质量成长,也会在某种程度上使得投资者活跃度进一步提高。

    值得关注的是,为顺应新证券法在信息披露方面的新要求,沪深交易所于2月28日发布的《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新证券法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中,对于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信息披露,亦在时间上做了进一步的及时性要求。

    对于在A股市场比较倾向于短期操作的90后小陈称,现在表决权股份每变动1%,并且还要在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发布相应的提示性公告,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向散户们公开透露了大股东对短期股价看法的部分参考信息,个人觉得参考性飙升,这也能在一定意义上进一步减少散户们同大股东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资本市场监管规则“瘦身”显效

    畅通注册制改革接轨路径

    日前,上交所公布了一份自律监管和市场服务事项清单。在此份清单中,为了提升规则体系的友好性,上交所针对现行规则体系规模庞大、层级丰富的特点,大力“合并同类项”和“删减冗余项”,对业务通知、指南等低位阶规范进行整合归并,对不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的规则予以废止。

    本次清理集中废止了13件业务规则和33件业务指南,规则体系“瘦身”效果初显。

    实际上,上交所为规则体系“减负”,仅仅是资本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新证券法,切实落实“放管服”要求的一个缩影。

    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强调,落实“放管服”要求取消相关行政许可,包括取消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调整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监管方式,将资格审批改为备案等。

    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表示,对于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而言,“放管服”有利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原行政审核流程,让资本市场要素的配置更加便捷、更加市场化,促进对注册制市场化改革的全面推行、接轨更加通畅。

    值得关注的是,证监会7月30日的召开2020年系统年中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也明确践行“不干预”理念,构建资本市场良好的可预期机制,并强调要减少管制,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表示,从目前来看,“放管服”要求落实情况良好,一是践行不干预理念,取消了很多不必要的审批事项,改为备案制;二是结合企业诉求与融资需要,对再融资和并购重组进行了实质性的松绑;三是优化了服务方式,很多线下报送方式都改成了线上无纸化申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认为,落实“放管服”尤其是放松IPO企业的各种行政许可,放宽了企业上市门槛,让监管责任后置。中国资本市场监管逐渐从IPO上市前监管向上市中监管演变,而监管核心不再是发行价,而是信息披露透明度。在信息披露充分的情况下,让市场的归市场,能够使市场更好发挥资金融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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