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
下载客户端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频道 > 产业风向 > 正文

靴子落地!多只电子烟概念股涨停 产业规范化发展将成主旋律

2021-11-29 18:27  来源:证券日报网 吴奕萱 邬霁霞

    本报记者 吴奕萱 见习记者 邬霁霞

    11月29日,烟草板块大幅拉升,电子烟概念股继续走强,截至当日收盘,中科信息、东风股份、陕西金叶涨停,华宝股份、集友股份、金时科技、劲嘉股份等纷纷跟涨,涨幅分别为8.26%、7.81%、4.24%、3.66%。

    消息面上,11月26日,国务院公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新增第六十五条内容是,“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该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传统卷烟是国家垄断经营,施行的是专卖许可证制度。因此,上述决定一出,一度很火的电子烟被视为要遭遇“史上最严监管”,电子烟短期内“寒冬将至”,但同时也有观点认为此举有利行业长远发展。

    对此,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实上,电子烟产业此前一直在传要被监管的消息,但是各方对于监管的方向如何均无法判断,所以市场一直处于一个惴惴不安的状态。而如今监管的靴子正式落地,预期的不确定性变成了确定性,同时也消除了国内电子烟行业‘一刀切’的悲观预期。”

    那么此次电子烟正式纳入烟草体系监管后,对该产业未来的发展趋势究竟如何?

    江瀚坦言:“对于电子烟企业来说,这次的新政实际上让电子烟产业逐渐从监管的真空阶段中走出,到底该怎么做反而有了一个明确的方向,可以说电子烟产业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名分’。”而且从产业的表述来看,参照卷烟管理代表监管政策的灵活性依然存在,明确国家烟草专卖局的主管部门地位将为后续监管开展奠定法律法规基础。随着监管政策的逐渐落地,有利于整个产业长期可持续发展。        

    真正有实力的企业可以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找到一条合规的发展路径,而一些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的企业将逐渐被淘汰。    

    例如,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钱向劲告诉记者:“如果违规,不但要被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还会被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审批严格,需要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一张零售许可证只允许在一个地址使用,就算电子烟品牌商获得零售许可,每增加一个线下销售网点,就要重新申请许可。”

    “目前仅少数几家头部电子烟企业获得了烟草生产和批发许可证,尚未拿证的企业就存在一定变数,规范化将会是产业未来发展的主旋律。”钱向劲补充说道。

    此外,政策的明朗化还有助于资本加大国内新型烟草的研发创新,对该行业未来发展大有裨益。天风证券在研报中分析称,随着雾化电子烟监管落地,我国HNB(Heat Not Burning加热不燃烧,也称低温烟)产品有望逐步推出,持续满足消费者的减害需求、提升消费体验及卷烟结构。

(编辑 孙倩)

-证券日报网
  • 24小时排行 一周排行
  • 深度策划

多地密集走访调研上市公司

通过调研认真解决上市公司发展中面临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加大对优质上市公司……[详情]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8001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