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微信

证券日报微博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TMT频道 > TMT行业 > 正文

“苹果税”争议再起 30%“过路费”何去何从?

2025-10-28 14:18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袁传玺

    在全球数字经济的浪潮中,苹果公司凭借其封闭的生态系统构建了庞大的商业帝国,其中“苹果税”(即应用内购买,又称IAP)的高额佣金,一直是行业内外争议的焦点。

    10月20日,55名中国消费者联名向监管部门递交《关于苹果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举报信》(简称《举报信》),直指苹果在华仍维持30%全球最高佣金率、封锁第三方支付与第三方应用商店,并首次在行政投诉层面提出“零佣金、全开放”的诉求。

    “‘苹果税’的本质是数字时代的‘过路费’,其合理性已在全球范围内受到质疑。”有业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中国作为苹果全球第三大市场,消费者长期承受高额佣金,这不仅损害了用户权益,也影响了数字市场的公平竞争。

    30%佣金背后的经济账

    根据《举报信》,中国消费者在iOS应用内购买数字商品及服务时,需向苹果支付高达30%的佣金,这一比例显著高于欧美市场。在欧盟,第三方支付渠道佣金首年为12%,次年降至10%,即便在应用内购买场景下,欧盟标准佣金比例最高也为25%。

    有行业分析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苹果在中国未开放第三方支付和应用商店,导致消费者别无选择,只能承受最高费率。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消费者缴纳的“苹果税”总额达64.4亿美元,占苹果中国区营收的10%,而同期美国和欧洲的占比分别为8.8%和4.6%。

    苹果高额佣金对相关企业负面影响已初步显现。在国内同等市场条件下,即非联运场景中,苹果App Store强制收取最高30%的佣金,而安卓应用商店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这直接压缩了开发者的利润空间,抑制了创新投入。”某游戏公司相关人员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

    消费者端的影响更为直接。以视频平台会员服务为例,iOS端用户年费比安卓端高出30%—50%,这部分差价实质上是由“苹果税”转嫁而来。“我们不得不设置双重定价体系,这严重影响了用户体验和平台公平性。”某视频平台负责人表示。

    事实上,2025年以来,全球多国对“苹果税”的监管呈现加强态势。在美国加州北区联邦法院裁定苹果必须允许第三方支付链接,且不得收取佣金;在欧盟依据《数字市场法》重罚苹果5亿欧元,强制开放第三方支付和应用商店;在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要求苹果在2025年12月18日前开放第三方支付和应用分发渠道;在澳大利亚,联邦法院裁定苹果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禁止其限制侧载和替代支付方式;最近英国竞争法庭同样认定30%的“苹果税”构成了不公平高价。

    55名消费者集体行动

    55名中国消费者联合向监管部门提交《举报信》,使国内消费者对苹果税的抗争从个体诉讼升级为集体行政投诉。《举报信》提出,“责令苹果公司降低其应用内数字商品交易的佣金费率,且费率不得高于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最优惠比例”。

    2021年,消费者金某曾起诉苹果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虽未获法院支持,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在判决中认定苹果在中国iOS应用市场具有100%的市场支配地位。“这一认定为此次行政投诉奠定了重要法理基础。”广州艾媒数聚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CEO张毅认为。

    《举报信》指出,苹果通过三重手段巩固其市场优势地位:通过支付渠道封锁强制使用IAP系统,禁止开发者引导用户使用第三方支付;通过应用分发垄断禁止侧载和第三方应用商店,用户只能通过App Store获取应用;通过反引导条款禁止开发者告知用户其他支付或下载渠道。

    “这些行为构成典型的限定交易和搭售。”有行业律师表示,苹果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剥夺了消费者和开发者的选择权,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投诉行动已引发行业广泛关注。某头部应用开发商负责人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如果第三方支付和应用商店开放,我们的渠道成本将降低60%以上,可以投入更多资源进行产品创新。”

    消费者端的期待更为迫切。“我们希望像欧美用户一样,能够自由选择支付方式,享受更公平的价格。”一位参与投诉的iPhone用户表示。

    面对汹涌的业界诉求,苹果公司尚未作出正式回应。但有分析认为,苹果可能面临多种选择:首先,仿效其欧美市场策略,开放第三方支付和应用商店,降低佣金费率。其次,或在特定领域(如大型开发者)试点开放,换取监管缓冲期。同时,不排除维持现有政策,但可能面临高额罚款和更严格的监管措施。

    “苹果的抉择或将影响整个中国数字市场的竞争格局”,张毅表示。

(编辑 才山丹)

-证券日报网
  • 24小时排行 一周排行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240020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B2-2025045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201377号京ICP备19002521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官方客户端

安卓

IOS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