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
下载客户端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股票频道 > 三板 > 正文

全国股转公司修改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 三方面完善优化流程

2020-03-06 22:03  来源:证券日报网 刘伟杰

    本报见习记者 刘伟杰

    3月6日,全国股转公司表示近期修改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并更名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保障深化新三板改革工作平稳落地,满足企业挂牌同时定向发行的业务需求,即日起发布实施。

    《指南》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配套挂牌同时定向发行业务,调整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流程。新增认购缴款、提交验资报告、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等发行程序;调整缴费时点及缴费依据的股份数量。二是增加市场主体业务操作自主性,灵活股票挂牌办理时限。在规定股票挂牌业务总的办理时限的前提下,放宽首次信息披露、初始登记、完成缴费、移交缴费发票、挂牌手续等时限。三是配合申请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新增进入创新层的程序衔接。申请挂牌同时定向发行并进入创新层的,在初始登记环节,新增披露“主办券商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创新层条件的专项意见”的要求。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本次《指南》的修改,通过对改革涉及的与挂牌审查、股票挂牌业务相关流程变化的梳理,进一步完善了挂牌审查与股票挂牌流程,为各市场参与者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有效指导。

(编辑 才山丹)

-证券日报网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8001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