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微信

证券日报微博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股票频道 > 证券要闻 > 正文

北交所发布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

2025-12-26 21:38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孟珂

    12月26日,北交所网站发布消息显示,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指引》覆盖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委托理财、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等交易场景,通过明确审议程序、加强内控管理、完善披露内容等方式,推动上市公司规范、透明、高质量发展。一是细化关联交易监管,防范利益输送风险。重点规范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关联共同投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购买出售资产等四类关联交易行为,明确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需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制定风险预案并持续评估资金安全;对于高溢价购买资产且不提供盈利担保或补偿承诺的情形,加强信披监管,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二是强化重大交易监管,引导聚焦主业。重点规范证券投资、委托理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等四类交易行为。明确各类交易的适用情形、披露审议标准、内控和风险管理要求,并细化信息披露内容。特别强调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须明确交易目的,防止以套期保值为名开展投机交易,并要求公司具备相应内控与风险管理能力。同时,要求上市公司在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中建立利益冲突防范机制,严禁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三是提升操作便利性,降低企业披露成本。《指引》注重为上市公司提供兼顾可行性与便利性的操作说明,详细列明信息披露要求,并建立额度授权管理机制,允许公司对未来12个月内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及期货衍生品交易额度进行合理预计与一次性审议,兼顾经营效率与决策规范,有效降低重复审议与披露成本。

    《指引》的发布实施,是北交所持续完善上市公司监管规则体系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北交所将做好规则解读与业务培训,指导上市公司健全内控机制,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上市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编辑 郭之宸)

-证券日报网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240020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B2-2025045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201377号京ICP备19002521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官方客户端

安卓

IOS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