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摄影/孟珂)
本报记者 孟珂
5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维友表示,证监会发布《系统离职人员入股行为监管指引》。李维友介绍,该指引提出了对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行为的各项要求,防止违规造富;明确了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公开发行上市,或新三板挂牌企业的监管要求,明确靶向监管,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李维友表示,该指引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不当入股情形,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存在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入股过程存在利益输送,在入股禁止期内入股,作为不适格股东入股、违规资金入股的属于不当入股;二是强化中介机构核查责任,要求全面核查是否存在指引规范的离职人员的入股情形,判断是否属于不当入股情形,并及时予以清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或挂牌申请的时候,应就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有关核查情况做出专项说明;三是强化审核监督,建立独立复核制度,确保入股行为公平、公正、依法、合规,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李维友表示,对涉及离职人员入股的发行上市审核过程进行复核,主要是为了体现各市场参与方平等公平、依法合规,体现证监会从严治党、从严治会的坚定决心。
“按照制度规定,复核在审核进度结束之后启动,复核的时间不计入审核注册的时限。《系统离职人员入股行为监管指引》6月1日起实施,已经受理的在审企业参照执行。”李维友说。
(编辑 田冬 上官梦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