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开系列债券发生剧烈波动事件后,深交所进一步出台债券交易新规。
3月10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上市债券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债券可能发生的大幅度涨跌采取措施。通知自2021年3月11日起施行。
通知称,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至14:57。
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其他上市债券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的,深交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措施。一是,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其他上市债券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二是,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临时停牌至14:57。
通知称,盘中临时停牌的具体时间以深交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复牌集合竞价。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通知还称,深交所可以视上市债券盘中交易情况调整相关指标阈值,或采取进一步的盘中风险控制措施。
据深交所此前公告,3月5日,“国开2009”和“国开2008”两只债券价格出现重大异常波动,严重偏离正常估值,引发市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