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
下载客户端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股票频道 > 证券要闻 > 正文

基金业协会陈春艳: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行业发展终极目标

2019-09-06 18:10  来源:证券日报网 刘伟杰

    本报见习记者 刘伟杰

    9月6日上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秘书长陈春艳在出席第二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时表示,投资者作为资金的提供者,是最终受益人,也是风险承担者,投资者的信任是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的基石,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既是资管行业的初心也是行业发展的终极目标。

    陈春艳指出,基金行业发展20年以来,为服务居民理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募基金管理规模持续稳定增长,资产增值效果显著,服务投资者超过6亿人。私募基金主动管理能力、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增强,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私募基金累计投资于境内未上市未挂牌企业股权、新三板企业股权和再融资项目数量达10.37万个,为实体经济形成股权资本金5.79万亿元。

    陈春艳表示,在我国经济转型和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投资者保护形势仍然严峻,一是现有的基金销售模式还没有形成与投资者利益永远保持一致的机制,不能帮助投资者形成真正符合投资者利益的资产配置、长期投资;二是资管行业机构繁多,不同类型的机构对同一业务的定义和理解不尽相同,行业的思想和标准尚未统一;三是“刚性兑付”文化的影响仍然根深蒂固,广大大众投资者财富管理意识还处于起步阶段,金融和投资常识普遍不足。

    对于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陈春艳认为,一要健全自律规则体系、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有效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二要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提高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三要加强投资者教育与行业宣传,打造行业健康向上的舆论阵地。

    陈春艳表示,下一步,基金业协会将推动行业开发与投资者长期利益一致的产品,提供让投资者通过长期持有策略获得长期投资收益的服务。

    一是投资者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前提是要理顺行业机制,保证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与投资者利益相一致。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应共同对投资者履行信义义务,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投资者保护工作需要资产管理全行业形成合力,在分业监管的现状下明确思想、统一标准,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投资者保护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坚持帮助投资者回归常识,加大知识普及和警示案例的宣讲、传播力度,才能逐步改变非理性、不正确的投资行为模式。协会将结合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实际,携手行业机构共同提高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市场弘扬和培育成熟理性的投资文化。

(编辑 上官梦露)

-证券日报网
  • 24小时排行 一周排行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8001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