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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审委特点明显 IPO审核透明度将提高

2019-02-10 23:24  来源:证券日报 左永刚

    ■本报记者 左永刚

    近日,随着21名发审委委员产生,第十八届发审委即将开始履职,修订后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也有望近期正式落地实施。

    2018年9月份,证监会启动发审委换届工作,同时就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主要是缩减了发审委委员数量,以专职委员为主,增强了审核程序的一致性和透明度,此外还允许委员参加初审会。

    在十八届发审委最终名单中,来自证监会1人、地方证监局9人、深交所3人、律师事务所5人、会计事务所3人,共计21人。

    近期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士表示,从多层面来看,十八届发审委将延续严格审核的特点,发审委委员主要由监管系统和律师事务所等构成,审核更加注重发行人治理的规范性、合规性和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同时审核透明度将进一步提升。

    有中介机构人士分析称,从发审委委员构成可以看到一些微妙变化,比如券商人士未入围,或为中远期注册制落地积累经验;来自监管层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委员,将更加注重发行人规范性,尤其关注发行人在违法违规、信息披露两大层面的规范性;上交所没有相关人员入围十八届发审委,主要是为科创板腾出审核人员力量。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十七届发审委以来,IPO审核更加全面、严格,其中发行人关联交易、同业竞争、重大违法违规、诉讼事项、环保风险等事项审核愈加深入和严格。

    如最近的两次发审会,十七届发审委就对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了涉及关联交易、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相关专利诉讼等方面问题,要求发行人进行充分披露。最终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能过会。

    实际上,拟设立的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与十八届发审委人员构成有一定相似性,如规定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有一定数量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才,而十八届发审委有5人来自律师事务所,3人来自会计师事务所;而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要求由法律、会计专家至少各1名参加。同时上市委委员熟悉股票发行上市相关业务及有关证券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上交所业务规则等条件。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十八届发审委审核将更加注重发行人的合规性和治理规范性,同时从信息披露充分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的角度出发,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进行严格审核。结合资本市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宗旨,预计将在严格执行法定标准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之上,发审委将向符合国家产业要求的科创企业给予一定倾斜。

    据证监会披露的最新统计数据,中国证监会受理首发及发行存托凭证企业285家,其中已过会26家,未过会259家。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249家,中止审查企业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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