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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4宗内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2018-11-10 00:22  来源:证券日报 苏诗钰

    ■本报记者 苏诗钰

    近日,证监会对4宗内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证监会依法对冀晓斌内幕交易“延长化建”案作出处罚,没收冀晓斌违法所得32820.42元,并处以98461.26元罚款;黑龙江证监局依法对姜亮亮内幕交易“宝泰隆”案作出处罚,对姜亮亮处以3万元罚款;依法对潘广明内幕交易“宝泰隆”案作出处罚,没收潘广明违法所得26558.97元,并处以3万元罚款;广东证监局依法对陈磊内幕交易“保龄宝”案作出处罚,对陈磊处以3万元罚款。

    上述案件中,冀晓斌在“延长化建重组北京工程公司”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在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后于次日异常交易了“延长化建”股票;姜亮亮、潘广明系“宝泰隆2017年股票激励计划”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二人分别内幕交易了“宝泰隆”股票;陈磊配偶郑某林是“保龄宝相关股权转让事宜”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陈磊利用与郑某林共同生活便利及频繁联络接触获悉了内幕信息,并内幕交易了“保龄宝”股票。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内幕交易是证监会持续严厉查处的违法行为,其危害性在于严重侵害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息的公平知情权,部分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相关方妄图凭借信息优势窃取不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发展秩序,必须予以严惩,证监会将不断强化监管执法,持之以恒打击内幕交易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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