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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股票停复牌制度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制度

2018-11-09 00:00  来源:证券日报 左永刚

    ■本报记者 左永刚

    11月8日,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有关情况回应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沪深证券交易所做好有关股票停复牌的自律管理与服务,进一步优化交易监管,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11月6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确立了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机会。明确以不停牌为原则、停牌为例外,短期停牌为原则、长期停牌为例外,间断性停牌为原则、连续性停牌为例外。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当按照及时披露的原则,分阶段披露有关事项的具体情况,不得以相关事项不确定为由随意申请股票停牌,不得以申请股票停牌代替相关各方的保密义务。

    《指导意见》压缩了股票停牌期限,增强市场流动性。进一步缩短重大资产重组最长停牌期限;明确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其股票原则不停牌;并购重组委审核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在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召开当天应当停牌。上市公司股票超过规定期限仍不复牌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强制复牌。此外,还强化了股票停复牌信息披露要求,明确市场预期。

    实际上,近年来,在社会各方共同积极努力下,上市公司随意停牌、长期停牌、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有所改进,更加注重和尊重投资者交易权,落实分阶段信息披露要求,主动减少停牌次数,缩短停牌时间。沪深证券交易所从平衡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和交易权的制度定位出发,依法从严监管股票停复牌行为,有效保障了市场流动性,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取得了积极效果。截至11月5日,沪深两市停牌家数为61家,停牌率为1.7%,目前已是停牌情况较少的时期。

    上述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促进上市公司规范治理、提升质量是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股票停复牌关系投资者的知情权、交易权,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制度。下一步,证监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沪深证券交易所做好有关股票停复牌的自律管理与服务,进一步优化交易监管,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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