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构改革拟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1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方案提出,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此举是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标志着我国金融混业监管迈出重要一步。
银保融合发展特征明显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认为,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已成趋势,银行与保险深度合作、融合发展的特征明显:一是银行与保险产品功能交叉趋同,寿险产品除了传统的保障功能外,发展出与银行存款类似的储蓄功能,成为“储蓄寿险”;二是银保合作不断深化,我国银行已成为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近年来业务发展迅猛,人身保险业保费规模、资产规模快速增长。
在徐忠看来,统一银行与保险监管,是坚持金融业综合经营方向、顺应综合经营趋势、落实功能监管并加强综合监管的必然要求。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也表示,近年来银行和保险联系愈发紧密,包括资本筹集、营销渠道、资金运用、产品竞争等都有密切联系,分开监管的话,两家监管机构在各自监管条件下所制定的政策有时候难免顾此失彼,出现漏洞。
“这是监管统一的第一步,未来‘合’的趋势十分明朗。金融监管朝着审慎监管、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发展的思路已经清晰显现。”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说。
混业监管筑牢金融防火墙
方案提出,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定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
徐忠认为,上述职责安排分离了发展与监管职能、分离了监管规制与执行,能够使监管者专注于监管执行,提高监管专业性和有效性。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银行分析师许文兵表示,混业监管对防范系统性风险、支持我国金融市场稳健发展将起到重要支撑作用。这一职责调整后,央行承担了与金融稳定密切相关的部分宏观审慎管理职能,将更好地发挥统筹构建审慎监管体系、有效防范风险的职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微观审慎监管主体,监督金融机构行为稳健、合规经营的职责更为明确。
“我国大型金融机构主要集中于银行和保险领域,且银行已经成为保险资金的重要投资标的。银监会与保监会合并,将促进金融机构管理有效性的提升,有助于控制系统性金融风险。”许文兵表示。
分业监管和混业监管协调统一
在方案公布之前,合并“三会”组建“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央行构成“一行一会”的“双峰”监管模式,是市场讨论的焦点。此次机构改革方案,为何合并了“银保”、保留了证监会呢?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会长楼继伟分析说,在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及自身风险匹配能力方面,“保险”和“银行”有类似性,两者都管理自身的资本收益匹配、风险收益匹配和久期匹配。证监会则是管信息披露真实性,属于投资者保护范畴。“银保合并有相近性,而证监会不一样。”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认为,从全球金融市场来看,由于证券市场具有特殊性,一般证券市场的监管要由单独的监管机构来进行。
全国政协委员、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认为,银监会与保监会合并、证监会保留的方案表明我国金融监管方向从机构转向市场。他分析说,过去“三会”是按照机构性质来设立的监管组织,银行、保险、证券是金融市场的三类主要机构。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监管需要更突出以市场监管为核心。目前我国金融市场有两个层次,一个是银行货币市场,主要是中短期资金市场;另一个就是证券市场,主要是中长期融资市场。从金融机构的业务形式和投资去向来看,最终也必然投向这两个市场。
“改革并不意味着彻底实现混业监管,而是强调分业监管和混业监管的有机结合,分业监管在我国仍然有效。”杨成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