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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监管部门密集排查股权质押风险

2018-02-10 06:14  来源:证券时报

    为防止股权质押风险蔓延,监管部门开始行动。据证券时报记者独家获悉,湖北、四川、安徽、河南等多地证监局近日通过口头和邮件等多种形式,对辖区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进行风险排查及处置工作。其中,有区域证监局要求辖区内上市公司于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证监局报告股权质押基本情况,并对存在补仓或平仓风险的公司,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告上市公司风险处置预案及大股东风险应对措施。

    就各地股权质押排查通知情况,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各地监管部门和部分上市公司,进行核实。总体来看,本次质押风险排查各地进展不一,部分公司去年7月就收到过通知,近期则比较密集。

    本次风险排查具有定向精准等特点,主要集中在股东质押比例较高的上市公司,排查内容也比较详细,包括大股东名称、股权质押交易形式、质押对手方、质押数量、质押率、预警履约保障价格、最低履约保障价格等,并关注上市公司的质押风险处理预案。

    记者获得的一份来自华中某省证监局的红头文件显示,由于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出现明显回调,为防范股票平仓风险,该地证监局向辖区上市公司提出三大要求,包括做好大股东股权质押风险排查工作和质押风险处置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具体来看,证监局要求对存在大股东股权质押情况的公司,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该局报告股权质押基本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股东名称、股权质押交易形式、质押对手方、质押数量、质押率、预警履约保障价格、最低履约保障价格等。

    另外,为防止出现公司控制权变更或股票被抛售的风险,根据排查情况,及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并督促大股东做好风险应对措施。若股价即将触及预警履约保障价格,大股东应做好追加担保物或保证金的准备。对于存在补仓或平仓风险的公司,应先以电话形式报告该局监管责任人,并于5个工作日内向该局报告上市公司的处置预案及大股东的应对措施。

    据记者核实,湖北证监局已通过工作邮件方式通知辖区上市公司,要求对各公司控股股东质押情况进行统计,务必于2月8日上午11点前完成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的填报。该通知要求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平仓线、警戒线需填具体价格。河南证监局也在2月初对辖区上市公司进行了控股股东质押情况的统计。

    另外,四川证监局尚未发布正式通知,主要由监管员在群里发布信息。黑龙江证监局以打电话和约谈通知上市公司的方式排查股权质押风险。

    上市公司方面,北京一上市公司董秘对记者表示,公司收到了股东股权质押调查表,要求很详细。也有少数广西上市公司已经收到了调查表,但大部分公司表示不知情。山东已有质押比例高的公司收到风险排查通知。

    此外,浙江辖区有部分上市公司收到了类似文件。一家已收到通知的上市公司对记者称,监管层对这事很重视,而且当时催得比较急,所以公司已于本周把相关的数据填好提交。不过,未收到通知的上市公司推测,此类通知可能是有针对性的下发,公司现在没有股权质押,所以确认没有收到过类似文件。

    不过,广东、贵州等辖区监管层或上市公司向记者表示尚未知悉有此类通知文件。据知情人士透露,贵州辖区内的上市公司,除了个别民企质押比例比较高,其他公司股权质押比例并不高。

    政策方面,去年国内出台了“最严质押新规”,其中明确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单一证券公司、单一资管产品作为融出方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比例分别不得超过30%、15%,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

    2月2日,上交所与深交所针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举办联合培训会。对于短期波动触及平仓线的股权质押,监管层要求通过补充担保品等方式替代强制平仓,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市场情绪。

    据记者了解,部分股价跌幅太多的白马股,上市公司董秘已主动披露公司大股东的质押情况。如果质押机构为券商银行等正规机构,上市公司董秘办可以查到。类似金盾股份有两笔未披露的质押对象为个人和小贷公司,大股东却未向上市公司通知的情形,也应该只是个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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