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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委第一审揭晓 3家IPO、1家再融资均获通过

2020-07-14 00:30  来源:证券日报 姜楠

    本报记者 姜楠

    7月13日,创业板注册制上市委“第一审”如期举行,3家企业的IPO申请和1家企业的再融资申请均获通过。另外,本周还有三次上市委会议,将陆续审议另外11家企业的IPO申请。

    据悉,此次参会上市委委员分别为刘亮、刘兰玉、刘庆峰、杨雄、蒋理,审议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的首发申请,以及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再融资申请。其中,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获得通过的可转债发行申请,是注册制下A股市场首单通过的再融资申请。

    “首单注册制下再融资企业申请的通过,体现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具有存量市场改革的特点,将统筹推进增量与存量的改革。”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总经理李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创业板上市委委员对上述4家公司分别提出问询,对3家申请IPO公司指出了需要落实的事项,并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

    根据《关于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实施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安排的通知》等要求,对于平移的在审企业,近期深交所将在前期审核成果基础上,陆续分情况按部就班安排创业板上市委会议审议,推进审核进程。

    同时,深交所全力开展新申报企业的受理及审核工作,将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出首轮问询。截至目前,有3家新申报企业进入已问询环节。

    按照相关规则,上市委审议后,深交所结合上市委的审议意见,出具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意见或者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的决定。深交所审核通过的,将审核意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报证监会注册。

    据记者查阅公开信息显示,本次上会3家企业均系证监会在审平移企业,在平移前均处于预披露更新状态。据上会版招股说明书,3家发行人均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同样选择《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的第一套上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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