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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六举措优化商品房销售制度

2026-09-24 18:38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张芗逸

    9月24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4部门发布《本市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全面加强预售管理、有序实施现房销售、推行主办银行制度、完善商品住房信贷管理、优化土地供应管理、持续做好市场秩序规范和质量监管等六方面政策措施,自2026年9月24日起施行。

    《实施意见》明确,2026年8月28日后,北京市新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申请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还需出具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字盖章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同时,《实施意见》明确,新项目申请预售的,其预售资金将全额、全过程监管,且在项目联合验收后,方可解除资金监管。

    《实施意见》规定,2026年8月28日起,新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房屋首次登记后,编制现房销售方案,向房屋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申请现房销售备案后,按现房销售方案组织销售,所销售房屋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应无抵押、查封等情形。

(编辑 王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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