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下称“方案”),对加快形成更加平等、更加公正、更加开放、更有诚信的市场体系和市场环境提供了指南。2020年3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曾出台《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完善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五大要素市场作出安排。这两个文件都聚焦“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前者注重“畅通”,后者注重“配置”,具有姊妹篇的性质。

中宏观察家 董少鹏
“方案”从五个方面勾画了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推进方略,一是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主要从产权界定和保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公平竞争制度方面作出安排。这是为了保障市场主体起点公平、标准公平、持续经营环境公平。
二是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对经营性土地、劳动力、资本、知识和技术、数据等市场体系改革创新作出安排。这一部分与“意见”中对五大要素市场的平台建设、交易方式、定价机制、配套措施等是一致的。
三是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主要从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作出安排。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是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产业链供应链向中高端延伸、科技向中高端拓展的结果和表现形式,也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标志。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直接关系到生产和服务主体的质量水平。可以说,“消费者制约生产者”本身也是市场体系高质量的表现,即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笔者认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一定意义上也属于“市场体系基础制度”的内容;文件编制者将其列入这一部分中,应该是强调其与市场统一、流转畅通、交易便利、市场效率等关系更为紧密。
四是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主要从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推动制度型开放方面作出安排。这部分内容是对前期已经宣布的市场开放举措的再次阐释,主要是传递坚定扩大开放的信号。
五是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主要从推进综合协同监管、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健全依法诚信的自律机制和监管机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监管机构的监督、维护市场安全和稳定等方面作出安排。这部分也是“方案”的一大亮点。,强调了“大监管”理念,规划了“大监管”格局。这一部分规定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明确了对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强调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还就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作出规定,对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监督作用、发挥公众和舆论监督作用等制定了基础性条款,还重点规定了对监管机构实施监管的措施。这些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制定细则,织牢行政监管、自律监管、舆论监督、市场主体自我约束的监督体系,与严格执法形成相互衔接配套的依法治市体系,促进各个市场主体和监督部门依法办事、依法行权、依法维权、依法竞争。
此前出台的“意见”,针对完善、优化五大要素市场的市场化配置体系,推进系统性制度建设,作出了规划。特别对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给出了路线图,对地价、工资、利率、汇率等市场化定价程度还不够高的方面,明确了目标和措施;对科技成果、数据等交易平台建设作出规划,建立和完善交易规则、监督体系,明确了交易平台与各类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合作,形成涵盖产权界定、价格评估、流转交易、担保、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的思路。
可以说,《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和《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既有从属关系,因为前一个文件的层级高于后者;又有互为支持的关系,前者讲五大要素市场发展的顶层设计,后者要贯彻这一要求,但又不限于五大要素市场建设,后者从大市场基础制度、分领域市场规划、高质量供给、近阶段开放重点、大监管予以细化,大大丰富了要素市场建设的内涵,并且将要素市场与畅通循环、高质量治理结合起来。
总之,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供给,是相辅相成的,目的都是为了促进经济生活公平公正、诚信守法、有序竞争、开放发展、高效治理,持续提高人民的福祉,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1月11日指出,“只有立足自身,把国内大循环畅通起来,才能任由国际风云变幻,始终充满朝气生存和发展下去。要在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狂风暴雨、惊涛骇浪中,增强我们的生存力、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在全球经济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我们提出构建新发展格局,就是要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要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有力的创新举措、更加有为的干劲,建设起一个高标准的市场体系,为本国经济和全球经济发展,为本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福祉,作出新贡献。【作者:董少鹏,中宏观察家、证券日报社副总编辑、人大重阳高级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