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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书春:协会正牵头开展金融APP实名备案

2019-11-18 19:03  来源:证券日报网 刘琪

    本报记者 刘琪

    11月18日,以“推进金融安全科技新发展”为主题的2019北京国际金融安全论坛在北京金融安全产业园召开。在论坛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书春表示,发展和安全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的,无论是从市场、行业还是监管,一直以来都是在发展中要强调安全,在安全中要保证健康的发展。

    陆书春认为,要充分肯定技术创新给业务、给金融服务的提质增效带来的积极的作用,不能因为安全风险否定黑科技。同时,也要客观认识技术的应用所带来的一些风险和问题,特别是网络的技术、大数据技术等,使得金融服务在技术拥抱科技,科技拥抱金融的过程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金融风险的外溢性也因为网络的连接而更加的容易蔓延。

    陆书春强调,第三方机构在助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数据的安全问题非常值得关注。从数据的收集、采集和使用,到数据的建模等方面的应用,大量数据汇集造成个人隐私、数据泄露的风险。另外,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也不可避免的出现责任边界模糊的问题,这些都将是下一步推进金融科技的安全方面要非常注意的问题。

    陆书春认为,要客观、理性、认真地思考金融科技所带来的监管对策。前端金融科技的发展仍然要坚持金融科技的本质还是金融,要加强监管对业务新模式的评估,对金融和科技的定位要理清,坚持无论是哪种技术运用于什么样的业务,仍然只是金融服务提供方式的一个创新手段,技术只是一个手段,所做的业务模式和服务仍然是要坚持金融的本质。后端要加强技术安全的评测,金融内在的脆弱性和风险的外部性以及网络的强涉众性使得金融科技面临更多的问题和风险,要鼓励采用自主技术,采用可控的技术,采用稳定成熟的技术在金融创新中。应该建立金融科技的安全标准规范,加强对技术的监测、检测认证和试点示范,严防技术风险的外溢。

    陆书春建议,加强多层次金融科技的治理体系,构建行业监管、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社会监督的有效协同的多层次的金融科技治理体系,发挥好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对监管的有效补充,进一步完善监管规则体系,提升监管的科技水平。

    此外,陆书春表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作为全国性的行业自律组织,一直积极搭建监管和行业之间的桥梁,充分发挥纽带作用,近几年也在加强行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标准、消费者教育保护以及国际合作方面协会一直在发挥着作用。随着金融科技发展规划的逐步部署和逻辑,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也承担了更多的工作。当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在按照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行业标准,加强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安全管理通知》的要求,积极开展加强客户端软件行业自律管理的职责,牵头开展APP实名备案的工作。

(编辑 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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