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莲
近日,宁波证监局对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新材”)及原实控人卢先锋、历任高管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深交所同步对相关主体予以公开谴责,合计罚款940万元。该案直指公司两项长期恶性合规违规行为,暴露了上市公司实控人越权、内控失效、信披严重缺失的治理乱象。
经查,2018年11月份,卢先锋与第三方签署协议,拟转让公司29.8%股权、交易对价近10亿元,该事项属于变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重大信披事项。但因其刻意隐匿完整交易安排,仅小额零散披露股权转让信息,隐瞒核心控制权变更事实,这份“抽屉协议”尘封近六年,直至双方诉讼纠纷才得以曝光,误导了二级市场投资者决策。
此外,2017年,卢先锋私自以上市公司信用,为其关联方2.5亿元借款提供兜底担保,担保金额占公司当期净资产33.04%。该笔重大担保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长期未对外披露,暗藏重大资产安全风险,严重侵害股东合法权益。
长期违规也导致先锋新材内部治理陷入混乱,管理层频繁更迭、年报被出具非标意见、扣非净利润连续5年亏损……此次处罚落地后,该公司股价大幅回撤,中小投资者损失惨重。本次处罚对上市公司、原实控人及历任管理层进行全面追责,相关违规记录全部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
实际上,先锋新材案件暴露出的违规现象,是不少上市公司都存在的内部治理问题:实控人混淆私人财产与公众公司的法律边界,用个人意志取代法治化公司治理。
在本案中,卢先锋身兼实控人、董事长等多重身份,形成一言堂式管控:重大股权交易闭门敲定、亿元担保私自拍板,本该履行把关职能的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全程缺位,既没有事前制衡约束,也没有事中风险排查,事后更没有监督纠偏。整套标准化内控与信披制度,彻底沦为应付监管检查的纸面摆设。
而董事会秘书、继任高管接连放任违规延续,则暴露了先锋新材管理层勤勉义务全面失守的问题。按照法规要求,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高管有义务主动核查股权异动、大额担保等异常事项。但数年之内,该公司管理层集体选择默许,最终共同酿成重大信披事故。监管层对历任管理者同步追责,清晰划定红线:实控人越权不能成为管理层躺平的借口,公司合规义务,管理层必须兜底承担。
更深一层来看,隐匿式操作直接摧毁了资本市场定价根基。投资者买入上市公司股票,本质是依托公开完整信息,对投资标的实控人、债务风险、经营前景做出价值判断。“抽屉协议”制造了名义与实际两层控制权假象,用隐性担保掩埋真实负债水平。被虚假信息引导的市场交易,完全背离公开、公平、公正的资本市场基本原则。
此次先锋新材重罚落地,是监管层持续整治隐性控制权交易、实控人掏空上市公司乱象的常态化执法缩影。近年来监管执法已经确立实质重于形式的核心判定逻辑:不再局限于工商登记的纸面持股,而是通过穿透式核查,撕破代持、私下协议、多层关联架构的伪装,深挖幕后实际控制人与隐性风险。
在追责范围上,监管已经实现全链条覆盖:实控人作为违规第一责任人从重处罚;失职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经营管理层被连带罚款、公开谴责;上市公司主体同步承担惩戒代价,形成个人、管理层、企业三方捆绑式约束,彻底打破“实控人闯祸、上市公司买单、高管免责”的旧惯例。
一张近千万元的罚单,是违规行为的终局惩戒。长达多年的暗中操作可以短暂遮蔽市场视线,却无法永久掩盖潜藏的风险;实控人一时的权力任性,最终会引发诉讼缠身、股价下跌、投资者索赔的连锁反噬。
在笔者看来,上市公司完成挂牌上市,就意味着必须告别家族化人治思维,接受法治化、透明化的市场约束。三会一层的制衡架构、及时完整的信息披露、独立刚性的内控风控,并不是形式化的合规任务,而是守护公司长久经营、捍卫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根基。对于资本市场而言,持续穿透式监管、全链条严厉追责,既是对个案乱象的纠偏,更是在以刚性制度筑牢整个市场稳健运行的治理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