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新
9月18日,国新办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张雪涛表示,将全力推动房地产三项基础性制度落地实施。这三项制度的核心都是以项目为对象,一体推进房地产开发、融资、销售制度的改革完善,促进房地产业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
这释放出一个清晰信号:未来房地产开发将以项目公司制为抓手,构建发展新模式。企业既要“建好房”,更要“管好房”,推动行业实现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促进“人房地钱”四要素的合理配置。
理解这一转变,需要先看清一个基本事实:房地产市场的底层逻辑已经发生根本改变。张雪涛在上述发布会上表示,二手房交易占比从2020年的27%提高到2025年的46%,今年前8个月已达52%,超过50%标志着房地产进入存量时代。
存量时代的到来,意味着过去那套以预售为支点、以高周转为引擎、以集团信用为融资背书的开发模式,已走到尽头。而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进项目公司制、主办银行制和现房销售制三项制度极为关键。
防风险为先,资金要在项目内流转。
项目公司制处于最前端,解决的是“谁是项目独立实施主体”这个根本问题。传统预售模式下,项目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即可预售,预售回款到账后可继续投入下一个项目。新模式下,一个项目对应一家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依法行使独立法人权利,实行项目单独核算。这意味着,项目资金要在项目内流转,严禁集团总部违规抽挪项目资金,从而区隔企业主体风险和项目风险。
主办银行制是这一逻辑的延伸。一个项目确定一家银行或银团作为主办银行,开发、建设、销售的全部资金存入主办银行,由主办银行提供融资服务,双方实行双向选择,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这套机制的关键之处在于,它把风险管理的单元从企业集团整体下沉到单个项目。这要求各方要落实好项目公司资金进出管理,比如建立明确的对账机制,尤其是银行要对项目公司资金进出,特别是资金缺口不匹配等问题做好审计,及时预警,确保资金来龙去脉清晰。如此一来,新制度下,项目的现金流是否可测算、可验证,成为其能否获得融资的第一标尺。相应的,房企的融资模式也发生改变。
融资逻辑下沉,信用评估从“看集团”转向“看项目”。
过去房地产的信用基础主要是开发企业,银行看企业规模排名和资产负债表,购房人看开发商,地方政府看企业拿地和开发能力,整体的逻辑是基于“地”的思维。
项目公司制叠加现房销售制,融资端的信用评估会从“企业信用”转向“项目信用”,从重视“地”切换到重视“房”。金融机构不仅要看开发商是谁,更要看项目本身资金能否闭环、建设周期如何控制、客户是谁、土地转变成房子后能否适销对路、贷款能不能偿还等。购房人也不会再单纯依赖开发商过去形成的品牌信用决定是否下单,会更加关注项目本身兑现成色如何,建成的是不是“好房子”,物业管理主体能否“管好房子”等。
容错空间收窄,倒逼企业变身“多面手”。
“建好房”关乎增量,“管好房”关乎存量。随着房地产进入存量时代,现房销售制是大势所趋。过去,项目中若存在一些问题,还可能通过市场上涨、预售回款或后期调整加以消化。现房销售制下,一旦资金、产品、工程、销售或运营中的某个环节有短板,就可能影响整个项目的安全。这就要求企业练好多方面内功,成为素质全面的“优等生”,全面重塑房地产开发运营流程。
企业要将客户运维能力前置于拿地之前,从产品定位阶段就开始扩大客户基础、经营存量客户;优化供应链体系,重新分配总包、供应商利润格局;做好房屋的建设、维护、改造、服务等全周期运营管理。比如,物业服务要从“对物的服务”转向“对人的服务”,涵盖养老、托幼、应急处理等多元化需求。再比如,建立房屋体检和房屋养老金制度,为房屋长期维护提供稳定资金来源。
当然,制度落地难免经历阵痛,但这是行业转型的必经阶段。房地产开发的未来方向早已明确,就是让房子回归居住本质,保护好购房者权益,推动行业走向更健康、更可持续的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