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理财频道 > 期货 > 正文

大商所商品互换(掉期)业务交易商招募工作进展有序

2018-12-05 18:24  来源:证券日报网 王宁

    近日从大商所有关部门了解到,12月1日发布《关于开展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招募工作的通知》后,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招募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市场各方十分关注大商所商品互换业务,已收集到包括银行、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证券公司等多类机构的申请意向和材料。大商所将持续开展交易商招募工作,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目前,计划开展的大连、上海、深圳三场商品互换业务培训班报名人数已超过700人,下一步,大商所将围绕商品互换业务持续开展市场培育推广活动。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推出的商品互换交易主要采用即期固定价格换远期浮动价格的方式,标的可以是大商所的期货价格和商品指数等,业务采用双边交易、委托代理双边结算模式。同时,商品互换交易商成为互换业务开展的主要支撑,由互换交易商为客户提供更多的交易机会和报价服务,这种“一对多”的运作模式在满足客户个性化风险管理需求的同时,也有利于降低客户的风险,形成交易、结算、风险管理的闭环。交易商与客户签署线下的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后,可以通过交易所的平台实现合约灵活定义、合约确认、交易下单、交易确认、盯市结算、资金管理等一系列操作。通过引入商品互换这一新工具,依托综合服务平台,为商品场外业务提供金融基础设施服务,推动期现货市场进一步融合,逐步形成衍生工具齐备、产品种类丰富、功能发挥充分、运行安全高效的场内场外协调发展的期货市场。

    市场人士表示,此次大商所推出的商品互换业务为实体企业管理风险提供了新工具,能够更好的满足企业个性化的交易和风险管理需求。

-证券日报网
  • 24小时排行 一周排行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2031700网站电话:010-84372800

网站传真:010-84372633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