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1月30日发布《大连商品交易所商品互换业务管理办法》后,12月1日大商所又发布了《关于开展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招募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商品互换交易商征集工作。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商品互换交易商为核心的商品互换业务,有助于为实体企业管理风险提供交易机会,满足企业个性化的风险管理需求。做好首批交易商的征集和择优筛选工作有助于为商品互换业务顺利起航,并为后续业务有序开展和平稳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通知》中提到,符合规定条件的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产业企业及其他相关具备衍生品交易资质的机构均可以申请成为交易商。申请流程上,主要包括电子审核材料提交、纸质材料现场提交和交易所审核办理三个环节。
该负责人还表示,本次交易商招募属首批招募,后续还将面向符合条件的机构持续开展交易商招募工作。
业内人士表示,交易商能够为参与商品互换交易的客户提供产品报价和风险管理等专业服务,大商所择优选拔首批交易商有助于商品互换业务的平稳起步和健康运行,从而更好满足实体企业的个性化风险管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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