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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付机构重大事项变更被央行否决

2026-08-03 20:25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熊悦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发布更新的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变更许可信息,并罕见地对支付机构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公示信息显示,央行不同意成都摩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摩宝”)变更注册资本、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名称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多项条件未达监管要求

    公开信息显示,成都摩宝成立于2010年3月份,并于2011年8月份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牌照。业务类型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支付牌照有效期至2026年8月28日。注册资本为1.7亿元。

    记者注意到,按照《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该公司的公司名称及注册资本均不符合监管要求。同时,此次重大事项变更“被拒”公示之前,该公司已收到大额监管罚单。

    根据7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该公司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4项违法行为,被警告、通报批评,罚没金额超过2900万元。该公司相关责任人一并被警告并处以罚款。

    受访专家表示,此次成都摩宝重大事项变更被监管驳回,主要因合规记录、资本实力、公司名称、股权稳定性等多项核心条件未达到监管准入要求。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对于支付机构申请变更注册资本,《实施细则》明确要求申请机构满足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拟变更后的注册资本符合《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等条件。成都摩宝当前注册资本未达到对应业务类型的最低资本要求,且近期收到过大额监管罚单,涉及多项核心业务违规,处罚事项仍处于近3年追溯审查范围内,内控整改是否完成实质性闭环存疑,直接不满足变更前置条件。

    “支付机构申请变更主要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根据《实施细则》要求需满足现有主要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股已满3年,拟变更后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符合监管资质要求,机构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等条件。同时要求主要股东与实际控制人需具备持续出资能力、清晰资金来源与稳定股权结构。成都摩宝大股东股权多次经历司法拍卖流拍,股权权属存在不确定性,持股稳定性与出资能力均不符合审慎监管标准。”王蓬博进一步表示。

    行业准入趋于严格

    受访专家认为,支付机构重大事项变更“被拒”释放出明确的严监管信号。支付机构“带病变更”通道逐渐关闭,行业准入约束正在持续收紧。

    易观千帆金融行业咨询专家王紫玉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一是监管关口向前端准入延伸。监管约束从传统的事后违规处罚,前置至重大事项变更的事前准入环节。二是重大事项变更实行全维度联动审查。合规记录、资本实力、股权治理三类核心条件互为审批前提。三是牌照续展从程序性流程转向实质性硬约束。支付行业市场化退出机制已逐步成型,无法满足持续合规经营要求的机构,将在牌照管理周期中被有序出清。

    重大事项变更被否决对存续支付机构的平稳经营带来多重警示。王紫玉认为,支付机构一是加强构建反洗钱、资金清算、商户管理与账户管理等基础环节的合规防线,同时业务外包的合规管控需同步到位。二是资本补足要具备前瞻性,对照监管准入门槛提前留足缓冲空间。三是守住股权结构的稳定与透明,控股股东的债务风险会直接牵连牌照资质安全,应提前规划股东架构、避免出现权属纠纷。四是问题整改要形成实质性闭环,收到监管处罚后需在新一轮审查前完成深度整改并验证成效,否则不仅重大事项变更受阻,更会拖累牌照续展,甚至被中止审查程序。

(编辑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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