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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引导保险法人机构落户天津、河北

2017-06-17 01:08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讯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6月14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引导保险法人机构落户天津、河北,缓解北京地区法人机构设置压力等六项措施。

    《通知》提出,有序布局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资本在河北等地设立全国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鼓励保险公司合理布局分支机构,支持未在京津冀设立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优先在河北等地设立分支机构;引导保险公司疏解转移在京下属服务机构,禁止在京新设数据中心、呼叫中心、电销职场、电话销售中心等。(傅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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