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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网红抽脂身亡引关注 珀莱雅撇清与涉事医美机构关系

2021-07-21 00:45  来源:证券日报 吴文婧 冯思婕

    本报记者 吴文婧

    见习记者 冯思婕

    近日,杭州网红“小冉”因抽脂手术身亡一事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同时,还牵扯出了与涉事医美机构或多或少有着千丝万缕瓜葛的A股“美妆行业第一股”珀莱雅。

    最近数日,《证券日报》记者曾多次拨打珀莱雅董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电话,但都无人接听。直到7月19日,面对愈演愈烈的舆论形势,珀莱雅方面终于发布公告予以正面回复。公告称,公司与杭州华颜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颜医疗”)系租赁关系,除华颜医疗曾向公司采购化妆品不超过2万元以外,公司与华颜医疗无任何关联关系,无任何业务往来;公司股东与华颜医疗之间存在的关系属于个人行为;同时,公司也未投资任何医美机构。

    医美行业“水很深”

    资本盲目入局并非好事

    “抽脂身亡”事件,无疑给鱼龙混杂的医美行业当头泼了一盆“冷水”。回顾该事件,至今仍让人扼腕叹息。

    7月14日,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今年5月2日,其好友“小冉”到华颜医疗接受抽脂等医美手术,术后出现感染性休克,后经绿城医院、浙二医院全力救治无效,最终于7月13日死亡。

    7月15日,杭州市卫健委官方通报,经市医学会组织专家评估,这是一起医疗事故,涉事的华颜医疗存在术前缺乏认识、术中操作不当、术后观察处理不及时等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承担全部责任,并已做出赔偿。

    同时,西湖区卫健局对涉事医院做出警告和罚款的处罚,责成其停业整改,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将做出进一步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6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要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美容医疗机构(含中医美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活动。

    开源证券分析师黄泽鹏认为,对医美机构而言,本次整治工作有利于加速行业出清,消费者将转向合法机构消费。对上游的医美行业生产商而言,未来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逐步加强也将大大提升合规持证产品对不合规产品替代的速度和程度。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容貌焦虑带来的整容热潮是一种社会畸形心理的表现,容易导致非理性或病态的整容需求。对医美行业来说,虽然意味着潜在市场空间越来越大,但未必是一件好事。”

    沈萌还提到,大量资本的过度投入,刺激了医美行业的野蛮生长,导致部分不具备足够实力的医美企业鱼目混珠,形成对消费者健康的巨大威胁。“目前懂业务和技术的专业性资本稀缺,大多数资本属于只看到概念热度的财务投资者和追求暴利的套现型投资者,对行业的规范发展没有任何正向帮助,反而会造成不正常的激进式发展。”

    与华颜医疗瓜葛不少

    珀莱雅真是“吃瓜群众”?

    这家闹出“人命”的华颜医疗,与上市公司珀莱雅之间到底如何扯上关系的?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珀莱雅的多位发起人股东都曾经或正在与华颜医疗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华颜医疗目前有两大股东。其中,大股东杭州悦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悦颜”)持股占比85%;二股东杭州俪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5%。在杭州悦颜的股东名单中,持股4%的第四大股东徐君清,同时也是珀莱雅第五大股东,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徐君清持有上市公司珀莱雅的股票为539.8万股,持股比例为2.68%。此外,现任华颜医疗监事的叶财福,同时也是珀莱雅的股东,所持珀莱雅股份占总股本的0.14%。

    更耐人寻味的是,珀莱雅的联合创始人、董事、总经理方玉友(与珀莱雅实控人侯军呈、方爱琴夫妇为亲属关系,是方爱琴的弟弟)曾在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11月26日期间担任过华颜医疗的董事长。

    此外,华颜医疗的现任董事罗华杰,同时担任宁波珀莱雅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欧蜜思贸易有限公司、珀莱雅(海南)化妆品有限公司等珀莱雅旗下多家全资子公司以及珀莱雅参股公司杭州维洛可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监事。

    对此,珀莱雅在公告中回应称,公司持股小于3%的某自然人股东间接持有华颜医疗3.4%的股份,系个人财务投资行为;公司持股小于0.1%的某自然人股东,担任华颜医疗监事职务,系个人行为;方玉友已于2018年10月辞去华颜医疗董事长职务,并转让其持有的全部股份;公司子公司某董事,担任华颜医疗董事职务,系个人行为。

    尽管珀莱雅在公告中与涉事公司华颜医疗撇清了关系,但仍难以扫尽大众的疑虑。在多次发布活动的新闻稿中,华颜医疗曾自称为“珀莱雅集团战略合作伙伴”“中国美妆上市集团珀莱雅的医美核心战略合作伙伴”;其办公场所也选在与珀莱雅总部办公大楼近在咫尺的珀莱雅美帆广场。华颜医疗的此类行为,到底是实实在在的“背靠上市公司好乘凉”,还是单方面的“剐蹭”行为?

    对此,京衡律师事务所沈力栋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华颜医疗确系在没有相关合作事实的情况下,未经珀莱雅同意而进行上述宣传,此种行为就涉嫌侵犯了珀莱雅的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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