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钊
6月11日,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新华锦”)发布《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称,近日,公司关注到有媒体发布涉及公司“ST新华锦的‘变脸’三部曲”等报道。为避免误导投资者,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报道相关事项予以澄清。
此前ST新华锦股价已出现接连下跌。6月9日,公司股价跌1.24%,6月10日,公司股价跌5.02%。在公司澄清公告发布后的6月11日,公司股价下挫态势未能遏止,截至午间收盘,股价已降至5.99元/股,跌0.99%。
针对媒体报道涉及的相关事项,ST新华锦在澄清公告中首先说明,山东新华锦纺织有限公司、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同属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海荔之与新华锦纺织之间开展的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资金占用事项及整改情况,公司表示,公司涉及的相关资金占用事项及整改情况,已经公司自查及审计机构复核,具体情况请以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同时表示,自资金占用问题整改完毕以来,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新增资金占用行为。
围绕公司与王荔扬、柯毅业绩补偿一案,ST新华锦表示,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已于2026年6月9日开庭审理,具体事实以后续法院判决及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ST新华锦相关业务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于相关不实报道,公司将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并视情况需要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维护上市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溯的权利。
ST新华锦主要围绕“新贸易、新材料”开展业务经营。其中,新贸易业务包括发制品、纺织服装出口和跨境电商进口;新材料业务主要围绕石墨矿开展石墨深加工及石墨应用;此外,公司还涉及养老大健康业务。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7亿元,同比下降18.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亿元。2026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6亿元,同比下降4.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4.22万元,同比下降40.60%。
公司目前仍处于其他风险警示状态。根据ST新华锦此前披露的进展公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2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曾因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2026年4月20日,公司解决了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因该资金占用事项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已被撤销,但公司因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金董汇企业管理发展(北京)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邢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处于风险警示阶段的公司,市场对其治理、内控和资金往来等事项更为敏感,任何未经充分核实的信息都可能放大投资者情绪波动。ST新华锦围绕子公司交易是否涉及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整改后是否新增资金占用、业绩补偿案件进展等问题作出逐项说明,有助于投资者回到规则和公告本身作出判断。
(编辑 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