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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殷高峰)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路桥”)6月2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根据此前的公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5亿元(含)(已扣除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影响),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宿州至固镇高速公路项目(G3京台高速公路复线)及补充流动资金。
(编辑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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