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安卓
IOS
证券日报微信
证券日报微博
杨保龙:
因你违法违规,依据相关规定,我局对你作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2号)并已送达生效,但你至今未按规定足额缴纳罚款。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罚没款催告书》(催告书[2025]13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罚没款催告书》(催告书[2025]13号)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罚款,联系电话010-88086157。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二零二五年五月九日
5年后再启航 全面实施自贸区提升战略
自贸试验区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详情]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240020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B2-2025045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201377号京ICP备19002521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