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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11月2日晚间,滨江集团发布公告称,为满足项目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滨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锦公司”)、杭州滨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浩公司”)和杭州滨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胜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申请人民币1.1亿元、2.4亿元和1.5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公司拟为以上项目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分别为滨锦公司未清偿债务的100%(最高本金限额为1.1亿元)、滨浩公司未清偿债务的100%(最高本金限额为2.4亿元)、滨胜公司未清偿债务的100%(最高本金限额为1.5亿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01,746.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81%
(编辑 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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