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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因连续行贿、操纵市场,康美药业原董事长被判有期徒刑12年

2021-11-17 15:18  来源:证券日报网 孟珂

    本报记者 孟珂

    11月17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康美药业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等12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公开宣判。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康美药业原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许冬谨及其他责任人员11人,因参与相关证券犯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12日判决康美药业因年报等虚假陈述侵权赔偿证券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马兴田等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

    受此影响,11月17日,*ST康美股价短时间迅速跳水,最高触及跌停。截至收盘时,跌4.77%,报4.19元/股,市值208.4亿元,相较2018年5月近1400亿元的历史最高市值,缩水幅度高达85%。

    数罪并罚马兴田获刑12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8年期间,马兴田伙同他人,违规筹集大量资金,利用实际控制的股票交易账户自买自卖、连续交易,操纵康美药业股票价格和交易量,致使共计20次连续1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总成交量30%以上,共计7次连续1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总成交量50%以上。马兴田还组织、策划、指挥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财务造假,向公司股东和公众披露虚假经营信息;故意隐瞒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16亿余元不予披露。此外,2005年至2012年期间,马兴田为康美药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港币790万元,人民币60万元,康美药业及马兴田均构成了单位行贿罪。

    佛山中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认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康美药业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91.28亿元,累计虚增营业利润41.01亿元,累计多计利息收入5.1亿元,同期康美药业还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6.8亿元。2020年5月,证监会对该公司和21名责任人作出罚款和市场禁入的行政处罚决定。今年2月,证监会又对负责康美药业财务审计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正中珠江)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目前,康美药业已进入破产重整阶段。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出,近日来,继因年报等虚假陈述民事侵权证券集体诉讼案被责令巨额赔偿后,康美药业原董事长马兴田等人又因操纵证券市场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两案的审判持续释放了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坚决维护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的强烈信号。

   一审判决康美药业赔偿投资者损失超24亿元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12日对康美药业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康美药业因年报等虚假陈述侵权赔偿证券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马兴田及5名直接责任人员、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及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13名相关责任人员按过错程度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12日就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作出判决答记者问时表示,康美药业证券纠纷案是我国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康美药业公司连续3年财务造假,涉案金额巨大,持续时间长,性质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监会表示,此次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示范意义重大,是落实新《证券法》和中办、国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的有力举措,也是资本市场史上具有开创意义的标志性案件,对促进我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里程碑意义。

    证监会还表示,相关各方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精神和要求,通过多种手段并举,构建了民事、行政、刑事立体化的责任追究体系,让康美药业案幕后实际操纵上市公司的为恶者付出沉重代价,实现了“惩首恶”的目标,有利于强化惩恶扬善、扶优限劣的鲜明导向,不断增强市场各方的敬畏之心,共同营造良好市场生态。

    投服中心答投资者问

    11月16日,投服中心就投资者高度关注的若干问题进行解答时表示,依据广州中院《关于康美药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投服中心于2021年4月23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调取康美药业案权利人名单,依据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数据代表55326位投资者向广州中院予以登记,经测算涉诉投资者损失约48.66亿元。

    依本判决,扣除系统风险后损失金额为正数的投资者共有52037人,获赔总额约24.59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投服中心表示,本次判决是一审判决,目前尚未生效。当事人是否上诉尚有不确定性。

    对于诉请金额与判赔金额不同是什么原因?投服中心表示,本案广州中院委托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损失测算,并在开庭审理时双方当事人对损失核定结果进行了质询,判决采信了该损失测算意见。根据投保基金测算结果,选取医药生物(申万)指数作为比对指数,并采用“个体相对比例法”测算投资者证券市场系统风险,所以判赔金额与诉请金额有所差异。

    那么投资者如何了解到自己是否获赔,获赔多少?投服中心表示,依据广州中院《关于特别代表人诉讼原告应获赔偿金额查询方式的公告》,自2017年4月20日(含)起至2018年10月15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买入、并于2018年10月15日闭市后仍持有康美药业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广州微法院”进入广州微法院,点选页面下方“微诉讼”栏目,选择“代表人诉讼”入口进入代表人诉讼平台查询是否获赔。

(编辑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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