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林娉莹
3月18日晚间,金莱特就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事项,发布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针对交易所关注的此次定增两个认购对象的信息披露准确性及其资金实力、定增定价情况等问题进行了回复。
金莱特表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新如升科技、志劲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均已真实、准确披露,认购对象的资金来源系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资金来源不合法的情形。同时,新如升科技、志劲科技属于公司引入的战略投资者,新如升科技及其实控人姜旭在上市公司产业链的下游销售环节、志劲科技及其实控人卢保山在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分别为公司提供长期服务。
据披露,新如升科技的实控人姜旭在建筑工程行业经营多年,行业资源丰富,目前姜旭还是中建城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后者2019年营收达17.17亿元、净利润0.74亿元,净资产8.08亿元。整体上看,姜旭有充足的资金实力参与金莱特的定增认购。此外,姜旭也是金莱特副董事长、国海建设的原实控人。公司表示,自加入金莱特以来,姜旭为公司的建筑业务带来了大量订单。
据了解,此次定增后金莱特与姜旭将更加深度绑定,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持续获取建筑工程订单,并在建筑业务承做以及发展战略等方面起到进一步的促进作用,为金莱特的新业务服下“定心丸”。
此外,公司另一定增对象——志劲科技由卢保山持有100%股权。天眼查数据显示,卢保山具有多年实业投资和公司经营背景,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多家实业公司股权,其亦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参与此次金莱特定增。据公告,卢保山也是金莱特较为重要的战略合作方,并于2018年5月加入上市公司,以其丰富的公司管理经营经验为金莱特内控管理、投资决策等方面均提出了积极有效的建议。而此次定增如顺利实施,也将为双方的长期战略合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金莱特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
对于定价情况,公司表示,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了全部发行对象,且属于战略投资者,因此定价基准日选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遵循了相关规定。根据2020年证监会最新发布的修改后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此次定增价格为7.03元/股符合相应的规定。
日前,金莱特披露绩快报显示,2019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约10亿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20.94%;实现归母净利润3759.1万元,成功实现扭亏为盈。金莱特表示,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原因为公司小家电业务第四季度订单增加,报告期内收购子公司国海建设完成收入并表,以及原材料采购成本及销售费用减少等。
据悉,公司去年业绩转好与其实行的一系列业务结构优化举措息息相关,其中包括转让参股公司金信小额贷股权,并购国海建设进军建筑工程行业,将原本的备用照明以及可充电风扇业务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中,有效降低了公司的业务风险以及经营效率,重新聚焦主营业务,形成小家电与建筑工程双主业“双轮驱动”态势。
而金莱特在3月6日发布的非公开发行预案中表示,此次发行是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以资本运作助力公司战略实施,增强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金莱特表示,本次公司引入两名战略投资方的计划,在未来战略规划以及补充营运资金两方面为公司带来较大利好。一方面定增为上市公司注入4.04亿元,有利于公司补充营运资金,为2020年双主业良好开局提供充足“补给”,帮助公司加大小家电业务研发创新,推动小家电产品品牌升级,提升建筑工程业务市场竞争力,将建筑工程业务做大做强;另一方面有利于引入优质的战略合作资源,为公司提供可持续的内生动力。
(编辑 白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