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苏利股份对外公告称,公司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宁东管委会”)签订了《项目合作框架合同》。
公告显示,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苏利股份将建设年产16.85万吨阻燃剂、特种材料、气相氨氧化、气相氯化等产品项目。
其中,项目为分期实施(首期建设年产8万吨气相氨氧化及气相氯化项目),具体投资进度、金额、建设期限等事宜经苏利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宁东管委会备案。该建设项目将由苏利股份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内注册成立的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据了解,2018年12月20日公司对外公告称,以自有资金在宁夏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阻燃剂、水处理剂、防霉防腐剂、农药、肥料、新材料及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苏利股份称,公司此次与宁东管委会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合同》,能够完善公司业务布局和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充分利用中西部资源优势,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有利于提高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同时,公司方面提示,本次签署的《项目合作框架合同》仅为双方初步合作意向,后续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推进,故对公司当年业绩不产生影响,如本合同内项目推进顺利,将会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