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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酒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获山西国资委批复

2019-01-03 17:15  来源:证券日报网 石运来

    2019年1月2日晚间,山西汾酒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汾酒集团转来的山西省国资委《关于对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此举意味着汾酒集团前后筹备两年的员工持股计划试点正式获批。

    早在2017年2月,山西新一轮国企改革启动之时,山西省便决定把汾酒集团作为国改试点,而提出的一个关键改革任务便是搞好员工持股试点工作,此后汾酒集团也在多个场合表示要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如今终于得以“兑现”,山西汾酒也将成为山西省首家进行股权激励尝试的上市国企。

    根据2018年12月公布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显示,山西汾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6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向397人激励对象授予590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19.28元(当前股价34元左右)。公司表示此举意在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值得注意的是,山西汾酒同时对外公布了此次的股权激励对象的范围和股票分配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397人,具体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当然,上述员工要想分享这个“大红包”并不容易,最为关键或者难度最大的当属山西汾酒制定的2019-2021年三年业绩考核要求:

    除了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2%和主营收入占比不低于90%这两个指标保持一致外,山西汾酒还需以2017年业绩为基数,2019-2021年营收增长率分别不低于90%、120%、150%,未来三年营收将分别达到或超过114.7亿、132.8亿、150.9亿,山西汾酒从2019年将正式进入“百亿俱乐部”。

    另外,山西汾酒还选择了贵州茅台、五粮液、洋河股份等20家同行业企业作为考核对标企业,要求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如今在山西国资委批复后,该股权激励计划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实施,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也即两年之后将可以解禁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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