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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光: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6-07-30 21:29  来源:证券日报网 

    证券日报网讯  7月30日,东阳光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关于提议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回购的函》,深圳东阳光实业提议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回购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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