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彭衍菘
近日,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引发行业热议。
晨星(中国)基金研究中心总监孙珩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方案》提出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将从多方面扭转公募基金固有思维。它将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的收入与基金业绩紧密挂钩,促使其从“重规模”向“重回报”转变,将更加注重为投资者创造回报,深耕价值投资。
记者注意到,截至2025年5月12日,全市场共有249只浮动管理费型基金(各类份额分开计算),形成规模挂钩型、持有期挂钩型、业绩挂钩型三大模式。
其中,业绩挂钩型基金产品有216只、占比超八成,覆盖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FOF(基金中的基金)、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货币市场型、另类投资基金等各类型。例如,部分基金约定当年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基准5%时,管理人对超过5%的部分提取15%作为业绩报酬;若低于5%,则不提取业绩报酬。这种设计实现了“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市场化定价原则。
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是对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资者,根据其持有期间产品业绩表现确定具体适用管理费率水平。如持有期间相关产品实际业绩表现符合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基准档费率;明显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低档费率;显著超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升档费率。
孙珩认为,这种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使公募基金收费与业绩表现深度绑定,其核心逻辑在于“收益达标多收、业绩未达标少收”。该机制强调以业绩比较基准为标尺,约束基金投资运作,避免风格漂移,引导基金管理人提升挖掘超额收益的专业化投研能力,更加注重投资者的利益。
此外,《方案》提到:“在未来一年内,引导管理规模居前的行业头部机构发行此类基金数量不低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60%;试行一年后,及时开展评估,并予以优化完善,逐步全面推开。”
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公募产品运营曾方芳表示,在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下,基金公司的基金业绩表现与自身收入挂钩有望提升基金公司投资管理能力,将更多资源投入到投研团队建设、投资策略优化等方面,有助于减少基金风格漂移与短期投机现象,努力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通过提升业绩和投资者满意度,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吸引更多投资者,实现长期稳定发展。
回溯至2013年,公募基金开始探索浮动费率机制,自此拉开行业创新大幕。十余年间,费率结构不断优化,创新实践层层深入,持续推动行业生态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进阶。
多位受访人士认为,随着《方案》正式实施,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差异化费率机制将加速落地。《方案》通过建立管理费与基金业绩深度绑定的激励机制,倒逼基金管理人聚焦长期价值创造,强化投研能力建设与风险管控体系,推动行业投资管理效能整体跃升。
对于投资者而言,曾方芳表示,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有助于引导投资者建立长期投资理念,通过费率优化设计让利于持有一定期限以上的投资者,鼓励长期持有,降低非理性操作,使投资者更关注基金的长期业绩。此外,该模式还能增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提高其对基金信息的关注度。随着市场透明度建设的加强,投资者能够获取更全面的基金信息,如产品中长期业绩、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对比等,从而作出更为科学的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