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晓璐
3月17日,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辉龙”)、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集芯”)先后披露收到深圳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蹭“脑机接口”热点,深圳证监局对亚辉龙及2名公司高管罚款合计750万元,对英集芯及3名公司高管罚款合计800万元。
今年以来,证监会已对多家上市公司“蹭热点”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截至3月17日,已有3家公司收到地方证监局“罚单”(含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事先告知书)。3月6日,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依法严查严处“蹭热点”、炒概念、搞操纵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这体现出监管部门以“零容忍”为核心,严厉打击包括“蹭热点”在内的信披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引导上市公司做强主业,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上市公司无论通过哪种渠道进行信披,都需要严守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披底线。
“蹭热点”多以模糊业务进展、夸大技术布局、弱化风险提示等方式迎合市场炒作,极易误导投资者判断,扰乱资本市场正常定价机制与运行秩序。今年以来,“脑机接口”“人工智能”“商业航天”等热点概念股持续走强,部分上市公司则通过信息披露、互动平台、合作公告等方式“蹭热点”,试图将自身包装为上述热门概念企业。
对此,监管部门重拳出击,多家上市公司因为“蹭热点”被监管“点名”。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与宁德时代的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收到宁波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宁波证监局拟对公司罚款450万元;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商业航天”海外订单信息涉嫌误导性陈述,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中央财经大学资本市场监管与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晓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轮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蹭热点”行为密集查处,监管范围覆盖上市公司公告、投资者互动平台以及企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强化了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底线,旨在维护资本市场公平秩序,遏制市场投机风气,推动上市公司回归价值创造本源,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郑彧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证券法将信息披露分为强制性披露与自愿性披露两类,从法定义务与法律责任来看,两类信息披露均需恪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不得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