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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发布12件涉资本市场典型案件

2023-08-21 18:09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吴晓璐

    8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院长赵红介绍,建院五年来,共受理金融案件41,077件,审结39,594件,总标的额达11,112.27亿元,五年收案总数约为建院前上海中级法院十年金融案件总和的2.6倍。申请执行标的金额达3,558.12亿元,约占上海市法院申请执行标的总额的25%。

    从行业来看(不含执行类案件),五年来,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的全部金融案件中,证券业案件数量较多,为17,137件,银行业案件为8,091件,保险业案件为1,468件,其他金融行业案件为2,270件。

    发布20件典型案例

    12件涉资本市场

    当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了五年来的20件典型案例,其中12件涉及资本市场。包括:

    1、全国首例证券群体性纠纷示范案——潘某等诉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全国首例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案——投资者诉鲜某操纵证券市场民事损害赔偿案

    3、全国首例因退市新规引发的行政纠纷案——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决定案

    4、全国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丁某等315人诉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5、全国首例新三板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责任纠纷案——定向增发投资者诉上海阿波罗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邵某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责任纠纷案

    6、全国首例运用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机制执行案——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沈某证券质押式回购纠纷案

    7、全国首例投资者保护机构代位上市公司追偿董监高案——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代位诉讼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损害公司利益案

    8、证券从业人员违反从业禁止性规定行政处罚案——杨某诉上海证监局证券行政处罚案

    9、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董事民事责任认定案——李某诉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吴某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10、全国首例外国人隐名代持上市公司股份股权转让案——杉浦某某诉龚某股权转让纠纷案

    11、全国首例运用量化模型精细化核算投资损失的虚假陈述赔偿责任纠纷案——许某鑫等诉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12、全国首例私募基金强制开放赎回执行案——孔某申请执行巴加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仲裁纠纷案

    赵红表示,上海金融法院建院五年来,先后审结了全国首例证券群体性纠纷示范案、首例落实证券侵权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案、首例因退市新规引发的行政诉讼案等一批重大、复杂、新类型、全国首例案件。上海金融法院通过对具有规则意义典型案件的审理,为金融交易划定合法边界,传递司法对市场行为的态度,稳定中外金融市场主体对交易规则和裁判结果的预期。

    证券类案件数量持续保持高位

    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居首

    8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上海金融法院审判工作情况通报(2018-2023年)》(简称《情况通报》)显示,受理案件呈现五大特点:

    第一,案件体量持续高位运行,总体格局稳中有变。从案由来看,历年受理案件排名前三位的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证券类案件数量持续保持高位,共受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16,435件(不含执行),标的额约67.15亿元,涉及40家上市公司,但2022年以来,随着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代表人诉讼机制等推广应用,诉调对接机制进一步完善,证券纠纷示范案件大幅上升,而平行案件数量同比有所下降。

    第二,案件变化与市场发展密切关联,纠纷折射出社会经济运行态势。金融市场是社会经济运行的晴雨表,金融案件变化与市场发展状况息息相关。例如,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调整,部分房地产企业因融资引发的票据纠纷呈现增长趋势。再如,受部分债券发行人盈利能力下降等因素影响,债券市场违约事件时有发生,相关纠纷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争议法律问题反映出债券市场风控管理、违约处置机制等有待进一步完善。

    第三,新型疑难复杂案件频现,司法裁判的规则导向作用日益突出。随着金融交易模式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日益丰富,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层出不穷。上海金融法院审理了全国首例涉新三板交易型操纵证券交易市场案、因上市公司不服交易所依据退市新规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而诉请撤销案、裁定认可和执行涉离岸债券维好协议香港法院裁判案、投保机构代位上市公司向董监高追偿案等一批新类型案件,涉及诸多金融市场中的前沿问题。

    上海金融法院通过司法裁判,明确了交易所退市决定的司法审查原则、资管业务差额补足协议的法律效力、金融机构对真实利率的披露义务、区分内外部董事在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的法律责任、上市公司股权代持被认定无效后的利益分配等重要规则。

    第四,涉外金融案件涉及地域广类型多,司法裁判彰显中国金融法治的国际形象。上海金融法院建院以来受理416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涉案当事人遍布世界各大洲,涉及24个国家和地区。涉外金融案件的争议问题涉及金融监管对跨境金融交易行为效力的影响、外国人隐名代持境内上市公司股份的利益分配等。

    第五,金融风险时有显现,防范治理力度需进一步强化。金融案件中反映出多种类型的金融风险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一是流动性风险;二是涉众性风险;三是合规性风险。

    证券类案件变化趋势

    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密切相关

    《情况通报》显示,证券业案件呈现三大特点:

    一是证券纠纷的群体性特征日益显现,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任重道远。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涉及原告投资者众多。2022年1月22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取消证券虚假陈述民事侵权诉讼的立案前置程序后,上海金融法院受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涉及上市公司25家,同比增长167%。

    此外,随着类证券类期货交易平台、线上理财机构清理整顿,投资者起诉平台机构和经纪公司,引发多起系列案件。债券违约纠纷的原告虽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但其往往也是作为资管计划、基金或集合信托计划的管理人提起诉讼,涉及大量基础投资者。

    二是案件类型呈现多样化趋势,资本市场纠纷所涉领域不断扩展。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和法律规则完善,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的证券类纠纷案件类型日益多样化,涉及领域不断扩展。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为确保权益实现,投资者追加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被告已成为常态。案件所涉领域亦逐渐从主板市场扩展至新三板市场、债券市场,产品种类从股票、债券扩展至资产支持证券等。

    三是纠纷变化与资本市场改革高度关联,法治化治理合力需进一步强化。证券类案件变化趋势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密切相关。例如,随着“资管新规”发布和落实,“刚性兑付”被打破,投资者对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提起诉讼,包括涉适当性义务纠纷、涉保底安排纠纷、涉清算义务纠纷、涉通道业务纠纷等。股票发行上市注册制全面推行后,欺诈发行纠纷成为重要的证券纠纷类型,其行为认定与责任形式均与传统虚假陈述案件存在区别。随着中介机构责任进一步压实,“追首恶”“惩帮凶”理念深入人心,涉诉主体范围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退市逐渐常态化后,投资者与退市公司的矛盾纠纷更为凸显,同时引发上市公司因不服退市决定向交易所提起诉讼等新类型纠纷。

    银行业案件三大问题需要重视,一是供应链金融发展迅速,交易规则体系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变相推高利率现象仍时有出现,行业规范需进一步强化;三是企业破产中多种利益交织,法律衔接问题需引起重视。

    保险业案件亦呈三大特点:一是涉机动车保险争议问题相对集中,车险市场需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二是涉企业用工类保险数量持续增长,新型平台类就业劳动者权益保护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互联网保险发展迅猛,线上投保业务模式有待进一步完善。

(编辑 才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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