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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主请注意!7月1日起,两项新国标将实施!

2026-06-30 17:23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张芗逸

    一批新规将自7月1日起施行,涉及对外投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电动汽车等领域。

    促进对外投资高质量发展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旨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对外投资高质量发展,有效实施对外投资管理,保护投资者及其对外投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规定》共34条,涉及明确适用范围、明确总体要求、健全综合服务、有效实施管理、强化对外投资保护等方面内容。

    在有效实施管理方面,《规定》完善调控措施,分类分级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强风险防控,提高对外投资科学性、安全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和实施对外投资政策,指导、监督投资者规范投资经营行为。投资者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核准备案、信息报告、跨境资金登记等手续。强化投资者主体责任,不得扰乱对外投资市场秩序。

    保障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暂行规定》是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填补了我国现行劳动法律制度的短板,明确了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合法权益。

    在劳动报酬方面,《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休息休假方面,《暂行规定》明确要求遵守法定工作时间规定和年节纪念日放假办法,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安排加班的应当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方面,《暂行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和劳动强度,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教育和培训;工伤保障方面,《暂行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等。

    扩大社会救助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以下简称“社会救助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社会救助法共7章78条,包括总则、救助对象和措施、救助程序、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监督和保障、法律责任、附则。

    社会救助法明确,社会救助对象包括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需要疾病应急救助人员以及生活无着的流散人员等。

    社会救助法还明确,建立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机制,加强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参与有效衔接和协同,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

    筑牢电动汽车安全底线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38031—2025)(以下简称“电池新国标”)将于2026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电池新国标主要修订了热扩散测试的技术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待测电池温度要求、上下电状态、观察时间、整车测试条件。

    同时,电池新国标新增底部撞击测试,考查电池底部受到撞击后的防护能力;新增快充循环后安全测试,300次快充循环后进行外部短路测试,要求不起火、不爆炸。

    此外,《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18384—2025)也将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电动汽车安全要求》新增整车刮底要求及测试方法,修订驱动系统电源接通和断开程序要求,新增绝缘电阻监测应用场景,新增稳态电流要求及测试方法,完善标准体系,筑牢安全底线。

(编辑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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