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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拟进一步完善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

2026-01-16 20:11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刘琪

    1月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消息,为进一步支持国内外汇贷款业务发展,促进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6日。

    目前,国内外汇贷款业务管理主要依据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汇发〔2002〕125号),后续国家外汇管理局又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等规范性文件对国内外汇贷款业务部分管理要求进行了完善。

    《通知》起草说明显示,总体看,国内外汇贷款相关外汇管理政策实施以来,运行平稳有序,有效拓宽企业境内外币融资渠道,较好促进了对外贸易发展,同时增加银行外汇资金运用方式,取得了良好成效。但相关法规出台已逾20年,其间数次便利化改革政策散见于多份文件,不便于经营主体理解把握。为进一步便利企业用好国内外汇贷款开展自身业务,有必要发布《通知》,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从主要内容来看,《通知》共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概念定义及管理边界,重点规范境内金融机构向境内非金融机构发放的以外币计价结算的贷款。二是进一步完善账户管理,明确国内外汇贷款的账户管理原则及收支范围。三是进一步简化结、购汇管理,遵循实需、便利原则,如借款人确实无法按期收汇且无其他外汇资金,可凭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直接到银行办理购汇偿还国内外汇贷款,由购汇经办银行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四是进一步明确国内外汇贷款资金用途管理。五是进一步明确贷款人数据报送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对国内外汇贷款涉及的外汇账户、结售汇及相关外汇收支数据报送等实施管理、监督和检查。六是对于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境内机构之间涉及外币的其他类型债权债务,如境内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币计价结算、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业务,进一步明确相关管理原则。

(编辑 李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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