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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韩昱)财政部8月11日发布消息称,为规范和加强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教育部对《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已印发。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提出,现阶段,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支持学前教育扩优提质,包括支持地方补足普惠性资源短板、支持地方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支持地方提高保教质量、支持地方巩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的资助制度等方面;二是落实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政策,免除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保育教育费水平给予相应减免。
(编辑 张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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