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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最高法重磅发声,坚决贯彻“零容忍”要求 依法严惩证券、期货犯罪!

2022-09-22 11:47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吴晓璐

    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人民法院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工作情况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马岩表示,2017年至2022年8月,全国法院审结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一审刑事案件11.71万件,18.63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

    其中,五年来,全国法院审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审刑事案件共229件355人。

    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还发布人民法院依法惩治金融犯罪10件典型案例,非法集资犯罪案例5件,证券期货犯罪案例3件,洗钱犯罪案例2件。3件证券期货犯罪案例分别为: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案,伊世顿操纵期货市场案,远大石化操纵期货市场案。

    依法严惩证券、期货犯罪

    随着我国证券、期货市场的快速发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俗称“老鼠仓”)犯罪不断发生,犯罪手段、方式方法更加隐蔽、多样,不仅严重破坏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秩序,而且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马岩表示,人民法院切实贯彻中办、国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工作要求,依法严惩证券、期货犯罪,有效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

    一是坚决贯彻“零容忍”要求。202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工作依法严惩证券、期货犯罪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惩证券、期货犯罪。

    五年来,全国法院审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审刑事案件共229件355人。依法审理了“徐翔操纵证券市场案”“伊世顿操纵期货市场案”“远大石化操纵期货市场案”等一批重大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有力震慑犯罪。

    二是统一法律适用标准。2012年6月,“两高”制定了《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一些新型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情形纳入刑事打击范围,进一步明确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统一司法裁判尺度,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两部司法解释的出台,对于维护资本市场管理秩序,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建立健全办案机制。202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深圳、大连、青岛、郑州等地设立八家“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集中管辖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加强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的协同配合,加强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审判基地建设,建立健全依法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的体制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顺畅高效,不断提高执法司法效能和办案专业化水平。

    集资诈骗犯罪重刑率为78.78%

    “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多发,涉案金额巨大,涉及集资参与人众多,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国家金融安全。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取得重要成效。”马岩表示。

    据马岩介绍,2017年至2022年8月,全国法院审结非法集资一审刑事案件6.02万件10.87万人。先后审判处置了北京“e租宝”、“昆明泛亚”、江苏“钱宝”、上海“阜兴”等一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始终坚持从严惩处的方针,该重判的坚决依法予以重判,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平均重刑率为19.99%,其中集资诈骗犯罪案件的重刑率为78.78%,远高于刑事案件平均重刑率。同时,依法用足用好财产刑,加大财产刑处罚和执行力度,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

    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

    马岩表示,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反洗钱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制定人民法院反洗钱工作方案,确保反洗钱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五年来,全国法院审结洗钱罪一审刑事案件1154件1362人。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参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2022-2024年),进一步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强化洗钱刑事案件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依法准确认定洗钱犯罪,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

    马岩表示,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始终坚持从严惩处的总基调,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各类养老诈骗犯罪。

    据马岩介绍,今年4月,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至9月16日,全国法院受理养老诈骗刑事案件共2014件,一审审结案件1540件4043人,二审审结案件267件969人。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案件的主要犯罪分子,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一审审结案件重刑率达26.26%,确保打出成效、打出声威。

    马岩表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反假币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假币犯罪活动。修订完善“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惩治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维护信用卡管理秩序和持卡人合法权益。切实贯彻《刑法修正案(十一)》立法修改精神,依法惩处贷款诈骗、骗取贷款等犯罪,维护金融市场管理秩序。还组织开展了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医保骗保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平安中国建设。

    修改完善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刑事司法解释

    马岩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努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大惩处犯罪力度,依法从重从严惩处非法集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洗钱等金融犯罪,加大财产刑处罚和执行力度,切实做好案件审判、财产处置和维护稳定工作,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体系,尽快制定、修改完善洗钱、骗取贷款、贷款诈骗、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刑事司法解释,确保刑事法律政策得到正确贯彻落实,不断提高金融犯罪审判专业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形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合力,更好地防范打击金融犯罪,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编辑 白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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