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
下载客户端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频道 > 宏观经济 > 正文

中国这十年|人民法院六方面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网络消费司法解释(二)将出台

2022-07-12 12:44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吴晓璐

    在中共中央宣传部7月12日举行的“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在介绍人民法院工作情况时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从2013年1421.7万件上升至2021年3351.6万件,增长135.75%,结案标的额达到46.7万亿元。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贺小荣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最高法将持续关注电子商务领域案件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出台网络消费司法解释(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出台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等司法解释

    促进金融健康稳定发展

    在依法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陶凯元表示,人民法院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国之大者履职尽责。具体来看,主要从以下六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纠正张文中案,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一律平等保护,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是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实招硬招,实质性化解纠纷,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服务“六稳”“六保”。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全国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从2013年的10.1万件增长到2021年的57.7万件,年均增长超过20%。

    四是出台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等司法解释,促进金融健康稳定发展。

    五是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服务美丽中国建设。

    六是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完善司法政策,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此外,据陶凯元介绍,人民法院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2021年,全国法院在线调解解纷1084万件,2022年1月份至6月份在线调解纠纷577.3万件。我国已建成联动资源最多、在线调解最全、服务对象最广的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

    贺小荣表示,近年来,伴随着我国互联网产业的迅速发展,涉电子商务领域的纠纷也快速增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鼓励与规范并重,依法审理各类涉及电子商务领域的案件。2022年3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司法解释发布以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网络消费领域相关问题,在这个司法解释中都做出了回应。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

    首先,关于格式条款。“签收商品即认可商品质量合格”等常见的格式条款,“经营者享有单方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等类似格式条款,在网络消费中经常看到。按照民法典规定精神,格式条款由销售者制定提供的,如果减轻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这种格式条款依法认定无效。

    第二,关于网络消费欺诈。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与他人签订的以虚构交易、虚构点击量、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合同,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第三,关于网络消费不规范促销。规定了奖品、赠品、换购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得以奖品、赠品属于免费提供,或者说商品属于换购为由主张免责。

    第四,关于直播营销问题。分别规定了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自营责任,不能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真实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时候的先付责任,即先行赔付的责任。对于销售食品直播间经营资质审核义务的责任。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直播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时的连带责任。

    第五,关于外卖餐饮,对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未经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等法定义务责任,以及委托加工情形下的权利义务等做出明确规定。外卖餐饮涉及每一个老百姓的身体健康权利,所以在这方面做了更加严格的规定。

    贺小荣表示,下一步,最高法一方面要持续关注电子商务领域案件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出台网络消费司法解释(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群众买得放心、用得安心,为我国电子商务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另一方面将主动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准确适用在线诉讼规则、在线调解规则,推动完善电子认证等数字应用基础设施,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对诉讼模式的选择权和程序利益的处分权,提升在线电子商务纠纷化解的质效。

    依法严惩金融犯罪

    和集资诈骗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沈亮表示,十年来,人民法院依法严惩金融犯罪、集资诈骗犯罪,维护金融安全。

    此外,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犯罪、侵害妇女儿童犯罪、毒品犯罪等,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惩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妨害疫情防控、环境污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高空抛物、冒名顶替入学等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特别是加大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保护力度。

    同时,人民法院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坚决防止用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纠纷,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

(编辑 才山丹)

-证券日报网
  • 24小时排行 一周排行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8001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