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
下载客户端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频道 > 宏观经济 > 正文

外媒关注中国多地延长生育假期支持三孩政策

2021-11-29 15:11  来源:参考消息网

    据路透社北京11月26日报道,中国今年开始实施三孩政策后,近日各地陆续修订人口计生条例让鼓励政策落地。其中北京延长生育假由30天增加至60天;青海奖励女方生育假90天,给予男方看护假15天;重庆男方也可休育儿假,最长休一年;湖北增加产假60天,婚假可延长。

    26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并已公布施行。修改后的条例取消了限制生育的措施,明确一对夫妻可以生育3个子女。女方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的延长生育假由30天增加至60天。同时,子女满3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报道称,青海省近日亦通过关于修改《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奖励女方生育假90天,给予男方看护假15天。

    青海并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不满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5天育儿假。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加上奖励的90天生育假,青海省内依法生育的妈妈们享受到的产假就是188天。

    25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对产假、护理假均作了适当延长,男职工护理假增加至20天(原为15天)。

    报道称,此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6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5至10天的育儿假。而在过去,仅有女职工经单位批准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

    报道称,湖北省26日亦通过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规定,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3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条例明确,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夫妻,可以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具体办法由省政府制定。

    浙江和上海均在25日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其中浙江进一步延长了产假,将原条例规定的妇女产假128天,修改为生育一孩的产假为158天,二孩、三孩为188天。同时增设育儿假,规定子女在3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天的育儿假。

    报道称,近期中国各地都在召开新一轮人大常委会会议,落实三孩政策、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均是本轮地方性法规修改的主要内容。据国内媒体统计,截至目前,本轮地方性法规修改中,30个省份拟增加育儿假。

-证券日报网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8001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