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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包兴安
2月13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国有金融企业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捐赠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鼓励国有金融企业实施精准捐赠,切实将疫情防控捐赠资金使在刀刃上。
《通知》表示,国有金融企业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自身职能定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结合疫情防控需要,确定疫情防控捐赠事项,包括捐赠金额、捐赠对象、使用方向等。
《通知》称,鼓励国有金融企业实施精准捐赠,切实将疫情防控捐赠资金使在刀刃上,用在关键处。金融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时,可在捐赠时明确具体要求,包括资金使用对象、使用条件、使用方式等。
国有金融企业疫情防控捐赠符合有关规定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编辑 才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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