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3个月,涉及211个税目。这意味着自G20峰会上中美领导人会晤之后,中美贸易摩擦缓和迈出实质性步伐。
根据公告,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布宜诺斯艾利斯峰会期间,习近平主席应邀同美国总统特朗普举行会晤,就中美经贸问题达成了重要共识。为落实两国元首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3个月,涉及211个税目。
公告称,今年7月1日起,我国对汽车及零部件主动降低了进口关税,以扩大对外开放,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加征关税,是我国反制美国贸易保护主义的被迫之举。
公告强调,暂停加征关税,是落实两国元首共识的具体举措,可以扩大适销对路产品进口,满足国内市场和人民需要。中方希望,双方按照两国元首共识,以相互尊重、相互平等和言而有信、言行一致为前提,朝着取消所有加征关税的方向加紧磋商,积极构建平衡、包容、共赢的中美经贸新秩序。
具体来看,对28个税目商品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所加征25%的关税,包括越野车、小客车、电动车等。
对116个税目商品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7号)所加征25%的关税,包括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小型客车、小轿车、小客车等。
对67个税目商品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实施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8号)所加征5%的关税,包括仅装柴油或半柴油发动机的小型客车、货车底盘、安全带、侧围、车门、发动机罩盖、车身覆盖件、重型货车用制动器及其零件等。
截至目前,留在征收关税清单上的类别还包括工业和食物、生活用品、生产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