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
下载客户端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频道 > 宏观经济 > 正文

培育新兴经济 应留给金融机构“容错”空间

2017-01-23 01:42  来源:证券日报 左永刚

    研究人士认为,坚持鼓励和规范并重、市场培育和风险防范并举,才能为金融创新保驾护航,满足新兴经济实体的融资需求

    ■本报记者 左永刚

    为培育分享经济、信息经济、生物经济、绿色经济、创意经济、智能制造经济等新兴经济业态,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探索动态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其中包括建立适应互联网条件下金融创新发展的金融监管机制。

    有研究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技术的金融创新将不断推陈出新,金融监管部门需要以发展的视角不断作出调整,完善金融体制,推动创新发展,在维持金融稳定的基础上适应新金融模式的发展要求。

    当前新技术、新业态瞬息万变,新兴经济领域颠覆性创新多,跨界融合等新特征明显,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不能局限于传统的思维定式,很多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已经不适应新的发展需求,很容易扼杀新的发展活力,需要与时俱进地调整转变。审慎监管就是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事物的监管,既不能放任自流,又要抱有一种包容和审慎的心态。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与传统的产业、业态和模式有很大不同,有的远远超出了我们已有的认知能力和水平,决不能简单套用旧思维,搞“削足适履”。要本着鼓励创新的原则,区分不同的情况,做到“量体裁衣”,量身定做监管制度。比如,适应互联网条件下金融创新发展的新趋势需要完善金融监管机制。对一些新生的业态,在其发展之初,监管部门要及时跟踪,对创新药物、精准医疗等技术性强的领域,要同步开展监管方式、标准体系的研究,实现动态包容的监管。

    “尤其金融监管需要做出改变,如针对新兴经济领域颠覆性创新企业,应鼓励金融创新支持新兴经济业态,这就需要金融监管在保证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前提下,给予金融机构创新空间,建立一定的‘容错’空间,进而间接实现对创新创业的支持。”上述研究人士指出。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发展明显加快,形成了多样化的金融机构体系、复杂的产品结构体系、信息化的交易体系、更加开放的金融市场,特别是综合经营趋势明显。受益于互联网和移动网络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快速发展,普惠金融发展明显提速。如B2C网络小额信贷、P2P网络借贷、网络股权融资、供应链金融,也包括商业银行的网络贷款等新模式如雨后春笋。

    在体现监管包容性的同时,《意见》还提出加强在线、移动、大数据监管能力和队伍建设,增强网上技术侦查、新产品检验检测、金融领域新风险防范、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等技术水平。

    “坚持鼓励和规范并重、市场培育和风险防范并举,才能为金融创新保驾护航,满足新兴经济实体的融资需求。”上述研究人士强调。

-证券日报网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8001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