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措:相关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免优惠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上述各地发布的部分规划中,多处提及了当地的龙头企业以及优质平台等,为同行树立了标杆。
例如,在《湖北省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提及,依托武汉新芯国家级集成电路设计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重点支持能够提供完整应用解决方案的企业发展,培育集成电路设计业龙头企业。
此外,《湖南省电子信息制造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提到,重点支持国科微、景嘉微、融创微等企业发展,重点支持长沙(高新区、经开区)、株洲等地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形成产业集聚。
近年来,随着我国创新驱动力度不断加大,一系列政策红利不断释放。例如,我国始终坚定不移地大力推行的减税降费政策。过去几年我国通过实施营改增,累计减税超过2万亿元,再加上对小微企业采取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费等措施,过去5年大致减费降税总额达3万多亿元。
具体到集成电路行业,今年3月,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了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持续加强研发活动,不断提高研发能力。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提出,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此外,《通知》提到,2017年12月31日前设立但未获利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