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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企债转股协议何以难落地

2018-03-29 06:12  来源:证券时报

    3月27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布的《2017煤炭行业发展年度报告》指出,目前煤炭企业负债高、融资难、资金紧张等问题依然突出。《报告》显示,2017年,规模以上煤炭企业资产负债率67.8%,仍处于较高水平。特别是部分承担去产能任务的企业,由于债务得不到及时处理,资产负债率上升明显,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提高,提高工人收入、补还煤矿安全生产与采掘工程欠账、职工工资、社保基金的压力依然较大。

    在此情势下,曾被寄予厚望的债转股工作实际上已经陷入“落地难”尴尬,中煤协副秘书长兼政策研究部主任张宏在《报告》发布会上承认这一事实,煤炭企业债转股签署的协议量虽说比较大,但真正落实的只有10%左右。

    煤企债转股协议之所以“落地难”,首当其冲的是筹集资金难。实施债转股需要大量资金,银行方面资金吃紧,向社会筹集资金难度大、周期长。债转股不是债务从“左口袋”倒腾到“右口袋”那么容易,需要银行注入大批资金启动。2016年10月国务院启动新一轮市场化债转股以来,五大行先后发起设立了债转股子公司,按市场化进行债转股操作。监管部门要求不搞拉郎配,不搞行政干预,由银行和持债企业进行市场化合作。但钱是硬道理,债转股必须要银行拿出真金白银从负债企业取得股权。谁都知道,煤企是个大包袱,即使是一些前景看好的煤企集团比如中国神华、中煤能源等,银行一旦摊上债转股的事,必须注入大量资金,才能撬动债转股。而动辄上亿元的注入资金,对银行方面来说,是一大风险源。在银根收紧、着力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大环境下,银行十分谨慎,不敢贸然涉足其中。而民间资本也畏首畏尾,瞻前顾后,对煤企债转股兴趣不大。况且债转股周期较长,一般需要5年时间,这对追逐短平快投资的民间资本来说,是很忌讳的,不敢轻易下手。

    其次,“明股实债”横行,多数转股是一个债转股的变形,即名股实债,表面上签协议转的是股,而通常约定的是那些回购条款。从有关银行披露的债转股项目情况来看,银行一般会与企业签署“有息债转股”协议。虽然是债权转股权,但不分红,银行每年要从企业身上获得大概5%的固定收益。通过明股实债的投资模式,银行方面可在较低风险前提下获得相应收益,具有债的特点;通过明股实债的投资模式,煤企方面方可在账目上扩大自身的股本金,不占用授信额度,也可以有效降低资产负债比,具有股的特点。但风险也存在,明股实债可以短期内降低企业的负债率,增加资金供给,但实际上只是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风险向后延伸。关键是煤企是否如约履行回购义务,是否具有支付回购款的能力和意愿。一旦出现经营困难,融资企业可能会做出逃避债务的选择,银行方面“偷鸡不成反而蚀把米”。而账面上讲,有息债转股貌似协议降低了企业的负债率,但却提高了企业的财务费用。因为银行的贷款利息是从企业成本中扣除,可直接抵减企业利润,利润摊薄后企业可因此少交所得税,而债转股后,则需要企业税后支付这部分股权利息,实际上扩大了纳税基数,企业的留存利润反而在减少。

    再次,“一企多债”盘根错节。许多煤企的债务涉及十几家或20多家金融机构,但债转股只能由一家银行实施,这就要求一家银行把所有债权“揽”下来,收购价格和谈判的难度大。有的负债煤企的债务像迷宫一样,甚至是债中债、债套债,银行倘若陷进去,很难理清债务来龙去脉,一个企业有多家债主,银行接手债务后,会有一大批债主一窝蜂地登门索债,银行转身由债权人变为债务人,要与多家金融机构谈判,其中的蛮烟瘴雨要耗费很长时间,加大债转股的谈判成本。

    还有,退出机制待完善。银行参与债转股的目的不是长期持有煤企的股权,而是待煤企盈利情况好转时,通过退出渠道实现超额投资收益,所以退出环节是债转股项目的最关键一环,退出方式决定了资金来源、交易结构的安排等内容。从国际经验看,一般的退出渠道主要包括股权回购、管理层收购、股权转让、上市等。我国主要通过股权回购和股权转让等方式来实现退出。理论上讲,利用资本市场退出是最合适的渠道,因为资本市场具有价格发现和流动性创造功能。但是,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尚未成熟,对企业股权转让、股票上市等也有种种限制,加之转股对象的国有属性,在退出上遇有较大障碍。

    好消息是2017年煤炭企业业绩亮眼。3月23日晚,中国神华、兖州煤业、恒源煤电等煤炭企业披露了2017年年报,净利润均实现大幅增长。

    今年前两个月,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532亿元,同比增长2.8%,利润462.6亿元,同比增长19.6%。

    同时清理煤企“僵尸企业”也正紧锣密鼓之中,大批“僵尸企业”将退出市场。目前,多省市已经确定了2018年煤炭去产能年度任务目标。2018年,山东省将关退煤矿10处,退出产能规模465万吨;山西省确定推进60万吨以下煤矿减量重组退出,做好2300万吨煤炭产能退出;河北省2018年将压减煤炭产能1062万吨,退出煤矿19处。

    国家经济基本本和煤炭行业大环境为债转股增添了砝码,债转股不是“僵尸企业”逃废债务的防空洞,债转股救急不救穷。我们坚信,随着一大批“僵尸企业”被逐出市场,中国煤炭行业前景可观,必将增强煤企债转股的信心和定力,银行和社会资本一定会克服重重障碍,向煤企抛出债转股橄榄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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