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立体化保护好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永恒的主题。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个人投资者已突破1.96亿,持股市值在50万元以下的中小投资者占比达97%,投资者保护工作牵系着亿万家庭的切身利益。
自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实施后,投资者保护正进一步融入、贯穿监管各环节、全流程,立体、全面的投资者保护格局逐渐形成。
回顾2021年投资者保护工作可以发现,诞生了多个里程碑式事件,众多的第一次,勾勒出2021年投资者保护的新画卷。
比如,美丽生态虚假陈述民事侵权纠纷案为支持诉讼开创了两个“第一次”;全国首例操纵市场民事赔偿支持诉讼二审胜诉;投资者诉飞乐音响虚假陈述纠纷案宣判,为我国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进一步推广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本;公开征集表决权首战告捷,意味着小股东也能凝聚大力量;向“关键少数”追偿,在保护投资者的同时也保护了上市公司;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案判决,开启了投资者维权的新时代,康美药业案是中国资本市场第一起由投资者保护机构(投服中心)发起的特别代表人诉讼案,被誉为“中国版证券集体诉讼制度”第一案,而“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制度体系,使投资者维权几乎“零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