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毛艺融
7月29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服中心”)发布消息称,已向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成福,并就独立董事选任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证券日报》记者据中证投服中心网站梳理,截至目前,中证投服中心累计向超30家上市公司公开提名独董并征集表决权。中证投服中心公开提名独立董事正朝着常态化、制度化方向迈进,从源头促进独董更好履职,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资本市场监管与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运森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一制度是对独董提名来源的拓宽和多元选任机制的有益探索,切实保障了独董的独立性,同时也能为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更为坚实的保护,为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贡献力量。
公开提名独董常态化
2023年4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改善独立董事选任制度,鼓励投资者保护机构等主体依法通过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的方式提名独立董事。2023年8月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提出,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中证投服中心是证监会直接管理的法定公益投保机构。当前,中证投服中心公开提名独董并征集投资者表决权趋于常态化,覆盖的上市公司所属板块已从此前的沪深主板扩围到科创板、创业板。从中证投服中心提名的独董背景看,其兼具高专业素养与履职独立性。部分独董同时拥有会计、评估师背景,或有多家上市公司独董经历,适合盯审计、关联交易、内控与信息披露,是能看懂业务、盯住财务的监督型人选。
陈运森表示:“由中证投服中心公开提名独董能够有效规避潜在的利益冲突,确保独董的独立性以及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从而使独董能够在公司治理中扮演更加关键的监督和指导角色。”
陈运森进一步表示,中证投服中心公开征集投资者表决权旨在唤醒中小股东自我权益保护意识、凝聚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力量,对构建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资本市场环境,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和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这一机制受到监管部门的持续支持。2026年4月份,证监会启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支持第三方提名独董。支持中证投服中心通过公开征集和联合行权的方式公开提名,鼓励公募基金管理人参与。
机构投资者深度参与
目前,中证投服中心已形成一套成熟的“联合股东提名+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流程。在已有实践案例中,中证投服中心通常先联合其他持股1%以上股东,共同向董事会提出独董候选人;董事会通过议案后,中证投服中心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从现有样本看,联合提名人既有产业股东,也有基金公司、券商等机构。“目前与中证投服中心联合提名的股东从产业资本扩展到私募、券商和公募基金,参与者名单不断扩大。这是治理逻辑的升级。”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刚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例如,在中南传媒独董增补议案中,中证投服中心联合持股均超1%的易方达基金和景顺长城基金,共同提名湖南大学教授陈共荣为独董候选人;在海思科独董增补议案中,中证投服中心与富国基金联名提名会计专业人士许兵伦为独董候选人;在通源石油案例中,中证投服中心联合华泰柏瑞基金及两名自然人股东共同提名。
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赖冠能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中证投服中心仅持有每家公司100股。公募基金、头部私募、券商自营普遍持有上市公司大额流通股份,能够达到联合提名的持股门槛,形成合规提名主体组合,让行权落地具备实操基础。
在陈运森看来,中证投服中心与产业资本、公募基金等机构联合推荐独董,显著强化了提名机制的市场约束力。机构持股带来的投票权基础,让第三方提名不再是“象征性动作”,而是真正能影响董事会结构的治理力量。同时,提升了独董履职的专业适配性,不同机构的专业能力互补,让候选人筛选更贴合上市公司的行业特性与治理短板。此外,将激活机构投资者的治理参与意愿,为培育积极的股东行权文化提供了创新实践路径。
尽管中证投服中心独董提名加速扩围,但仍面临诸多挑战。例如,存在多数中小股东仍倾向于“搭便车”而非主动授权的现象。赖冠能建议,进一步降低中小股东集体行动成本,扩大投服中心常态化提名覆盖范围,增加每年行权案例数量;允许中小股东小额联合委托,简化多人集合提名流程,鼓励散户自发联合向公司提出治理诉求,形成“机构行权+中小股东自主行权”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