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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持续严打私募领域违规募集、侵占挪用等违法行为

2026-06-27 00:18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吴晓璐

    据中国证监会6月26日消息,近日,中国证监会对深圳前海玖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瀛资产”)、深圳市前海腾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创投资”)及相关责任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玖瀛资产、腾创投资及相关责任人员利用私募基金向玖瀛资产及关联主体输送利益,报送虚假信息,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违反私募基金法律法规。深圳证监局对玖瀛资产、腾创投资罚没5800余万元,对3名责任人员罚款100余万元,对玖瀛资产、腾创投资实际控制人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5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

    此次处罚力度堪称“史上最重”——对机构和相关人员合计处罚近6000万元,超过前期的优策案(3500万元)、瑞丰达案(4100万元)。监管部门对实际控制人同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5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充分表明了“零容忍”的态度。

    同时,行政监管和自律管理协同发力。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将按程序注销相关私募机构管理人登记。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犯罪问题线索,证券监管部门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

    行政上,由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自律监管上,由基金业协会启动注销管理人登记程序。这些举措向市场传递出强烈信号——私募领域不是监管盲区,任何严重违规行为都将面临多维度、立体式打击。

    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严厉打击违规募集、侵占挪用、自融自用、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证监会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文件要求,明底线、立红线,清除“害群之马”,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净化行业环境,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据记者了解,中国证监会正在持续依法严厉查处私募基金领域违规募集、侵占挪用、自融自用、利益输送等触犯私募基金监管底线、红线的恶劣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违法主体责任。

    近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在基金业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上提出,私募基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指导意见》及配套的监管制度规则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全面落实到展业全过程各环节,切实在理念、模式、行动上来一个大转变、大提升。要全面对标对表意见要求,深刻汲取此前部分机构冒进发展的教训,认真检视自身存在的短板不足,主动适应、积极配合监管体制机制调整,全面优化完善自身的管理体制、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要立足实际完善治理机制,加强股东、高管等“关键少数”行为约束,加强内部合规制度和风控指标体系建设。严格行为规范,依法合规做好信息披露,坚决杜绝违规募集、侵占挪用、自融自用、利益输送等问题,抓紧整改违规代持、通道化等行为,切实筑牢合规展业、廉洁自律的“防火墙”。

    此外,监管部门坚持严肃惩治和教育引导、推动整改并重。在2025年累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000余次,组织1.75万家机构开展自查评估和问题整改的基础上,2026年中国证监会将继续深化宣传教育工作,督促私募机构自查自纠、抓紧整改通道化、违规代持等各类不规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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